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38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泰安市食品安全评价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速冻食品、肉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罐头、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饮料、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蛋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冷冻饮品、食糖、餐饮食品、豆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蜂产品、饼干、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等27类食品610批次样品进行了抽检,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培章生鸡店销售的生鸡腿,金刚烷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东平县儒香熟食批发中心销售的鸡蛋,甲硝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杜家村农贸市场宁某科销售的菠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
来源: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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