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朋友:
近期,广东省东莞市确诊病例在我县有活动轨迹,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11月30日—12月3日前往过周至县隆武驾校(周至县园林绿化管理处斜对面)的驾校学员及相关人员。
二、凡11月30日—12月4日在周至县金樽酒店有居住史和就餐史的人员。
三、凡12月2日14:00—15:00在周至县爱家超市购物人员。
有上述活动轨迹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或村组进行报备,开展1次核酸检测,自觉进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鼻塞、咽痛等症状,请佩戴口罩立即前往县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任何人不得擅自编造、传播、发布涉疫信息,并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周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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