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要求,促进成都市化工产业安全健康发展,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近日,成都市应急管理局编制发布《成都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全市范围内特定种类的危险化学品实施禁止、限制和控制性管理。
《目录》包含总则、成都市全域和重点区域禁止部分、成都市其他区域限制和控制部分、危险化学品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附则共六部分内容,按照管控区域、管控环节、管控措施,确定了危险化学品“禁限控”基本方针和工作方法。
《目录》将成都市管控区域划分为成都市全域、重点区域和其他区域,并对各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及使用三个环节做出了“禁止”和“限制和控制”两种不同程度的管控措施。“限制和控制”是指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中至少对一个环节采取管控措施,管控措施包括禁止生产、禁止新增产能、禁止储存经营和限制使用。
根据《目录》成都市全域禁止205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主要包括国际公约及国家文件要求已禁止生产、使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爆炸物、剧毒化学品等危险性较大、不适宜在成都市内流通的危险化学品;成都市重点区域涵盖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成都高新南区,禁止932种危险化学品使用,禁止全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经营,此外该区域内现有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并逐步退出;其他区域为以上6个区域外的其他区(市)县(含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有763种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环节得到不同程度的规范。
《目录》的制定有利于防范和化解成都市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从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出发,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管控,推进我市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从源头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城市安全和人民健康。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田程晨 编辑 王鹃 校对 田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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