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自动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减少违法行为发生,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于2021年12月10日0时启用4处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大货车闯禁行、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电子监控设备名称及位置 :
1、德州临邑为民路与盘河大街交叉口电子警察。
2、德州临邑为民路与盘河大街交叉口卡口。
3、德州临邑汇丰大街与恒源路交叉口南卡口。
4、德州临邑仿古路(广场大街-兴隆街)单行道卡口。
请 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临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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