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10件,我市2件成功入选,分别是“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万某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案”、“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万某涉嫌销售不合格“遐尔丰”复合肥料案”。
滁州市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万某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案
2021年8月5日,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万某猪肉销售摊位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其摊位上销售的部分新鲜猪肉酮体表面有检疫合格验讫章,但另一部分新鲜猪肉(经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共同称重确认共93公斤)酮体表面无检疫合格验讫章,涉嫌未经检疫的猪肉。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猪肉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万某自2019年至案发期间,购买大量生猪自行屠宰,未经检疫直接带到市场混在经过检疫的猪肉内对外销售,除被查获的93公斤外,其余均已全部售出。当事人购进并私自屠宰50头生猪,共计销售额10万余元,获利1万余元。
当事人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规定,构成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肉类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违法经营金额较大,情节严重涉嫌犯罪,执法人员将此案移送来安县公安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滁州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万某涉嫌销售不合格“遐尔丰”复合肥料案
2021年10月14日,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有外地人员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遐尔丰”复合肥料,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执法检查。10月21日,该局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万某正在向农户销售“遐尔丰”复合肥料,立即联合公安机关展开行动,现场查获“遐尔丰”复合肥料11吨。经检验,涉案复合肥料检验结论为:“该样品依据GB/T15063-2020标准检验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万某于2021年10月21日购进13吨“遐尔丰”复合肥料,运往天长市销售。被该局查获时,13吨“遐尔丰”复合肥料已销售2吨,尚有11吨未销售。当事人累计购进73吨上述“遐尔丰”复合肥料,货值金额为197100元。其中62吨已销售,销售金额167400元;另有11吨暂未销售,货值金额为29700元。
当事人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鉴于违法金额巨大,天长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初审:张余镇
审核:郑安杰
审签:计芳
投稿邮箱:czrbxm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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