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您好!
为推进我县城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城区交通秩序,有效预防接送学生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堵塞交通或发生交通事故,保障学生出行安全,请您依托课堂加强对中小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从小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一、经常性的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让学生们了解我县整治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目的和意义。
二、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与家长共同成为遵守交通秩序的示范者和实践者。让学生告诉家长:1、尽量不驾驶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在城区道路上行驶;2、无牌的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不准在城区内所有道路上行驶;3、已有的自用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要按公安局交警部门的要求取得标识牌、登记证,并持相应的驾驶证方可上路行驶;4、以后不购买电动三轮车和不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四轮车,避免无法取得牌证,不能在城区内上路行驶;5、驾驶车辆要遵守交通法规,车辆不停放在机动车道上,要在指定位置停放,不能影响交通和安全;6、不擅自改变电动车登记时的车辆外形,否则,一律进行拆除、恢复原状。
三、教育学生拒绝乘坐无牌、非法营运的电动车及已上牌但私自加篷改型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下学;不满 12 周岁,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四、教育学生过马路时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做到红灯停、绿灯行,横过街道要走斑马线,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相互追逐,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翻越交通护栏。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虞城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3日
来源:虞城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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