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大理市在线”微博反映情况称,新世纪花园小区将人防车位出售给住户、且使用年限和住房使用年限一样,询问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
对于此问题,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回复:
您好!首先感谢网友的热心关注。关于网友反映的“新世纪花园小区地下车位是否属于人防车位,开发商将车位出售给住户、且使用年限和住房使用年限一样的行为是否违法”问题,大理市住建局回复如下:
一、该小区地下室部分区域属于人防地下室。大理银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花韵蓝山(北地块)”(现名:新世纪花园)项目规划建设地下建筑面积23824.89平方米,其中属人防区域建筑面积5594平方米,其余均为普通地下室。该项目竣工后,2016年在大理州人防办公室监督下,经五方责任主体对该人防工程防护专项验收合格,其防护区人防防护密闭门、密闭门、临战封堵框及人防战时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同步施工到位。
该项目防空地下室在竣工后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所以不具备出售条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确保人民防空地下室战备效益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平战结合,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社会和市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和便利。新世纪花园小区人防区域根据规划部门和人防主管部门要求,在确保战时效能前提下,平时作为地下停车位使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二、关于微博中反映的人防车位使用年限与住宅年限相同的问题,属于双方合同约定的问题。如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再次感谢你对人防工程管理使用工作的关注!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5日
小编提示:人防车位通常没有产权,任何人都无权出售、附赠,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买卖。在确保战时效能前提下,人防车位使用权可对业主出租,作为停车位正常使用。
购房咨询:400-688-2899
来源:大理市在线
排版/值班: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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