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
一个网名为“飞哥在东莞”的网民
在某平台发文:
“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
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
88万礼金+88万二房公寓+豪车一辆”
当事人辟谣:非常崩溃!
此消息在网上快速扩散后,有网友发现,照片实系一女生和外公拍的写真。昨日(11月21日)凌晨,名为“_Niki君_”的博主刊出长文,回应被造谣“老夫少妻”一事。
“_Niki君_” 表示,2018年12月29日,她在小红书发帖晒出自己和外公游玩上海的照片,之后又陆续晒出自己陪外公拍的写真。
然而近日,她发现与外公一起拍的部分照片,出现在某网络平台并被造谣为“老夫少妻”的故事……
昨日(11月21日)凌晨,“_Niki君_”发文表示自己“特别崩溃”,并已联系律师,正在收集证据。
昨日(11月21日)中午,“_Niki君_”又发文表示:关于被造谣一事,一定追责到底。
造谣者已改网名
此前经常发布类似消息
昨日(11月21日),记者搜索发现,目前“飞哥在东莞”的原帖已经删除,且也搜不到对应的账号。而据细心网友的爆料,“飞哥在东莞”已改名为“东莞故事会“,该账号经常发布类似博眼球的内容。
截至目前,“东莞故事会“还未就此事进行回应或者道歉。
律师:造谣者构成民事侵权
律师此前曾代理过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她认为,如果博主所说属实,“飞哥在东莞”的行为肯定构成民事侵权,从人格权角度,严重侵犯了当事博主的名誉权,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网络侵权诉讼,要求其删除所有侵权内容,向受害人道歉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至于是否构成诽谤罪,则要看诽谤行为是否能达到情节严重的构罪标准,难度相对会比较大。但受害人可以报警,要求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律师建议,不管是哪种情形,首先要及时收集侵权证据。
人民日报:“谣棍”必须依法严惩
亲情洋溢的祖孙照,被造谣成为老夫少妻,实在荒唐。对当事人来说,谣言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并殃及其家人,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对社会来说,为了博眼球赚流量,毫无底线的行为伤害公序良俗。
“开篇一张图,内容全靠编”,把充满亲情的祖孙合影配上“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的文字说明,太无法无天。受害者完全有权利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同时,他们为图私利,损害的是社会公益,有关部门理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这样的营销号可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其背后是一群人在疯狂。它们有个共性,眼里只有流量,为了吸引到关注度,瞎编乱造,信口雌黄,毫无底线。此类恶意营销已成为互联网公害,备受诟病,引发广泛谴责。
对此,监管部门对这种乱象理应零容忍,持续推进网络乱象整治行动,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对这类个案坚决依法打击,以儆效尤,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网络平台不能作壁上观。无论是为获取流量和广告进行恶意营销,还是无中生有造热点,损害社会公益;无论冒用权威人士名义,发布谣言误导公众,还是炮制耸人听闻的标题,引发群体焦虑和不安……都在打击之列,平台不能为此类账号提供空间,不能让谣言长了翅膀在平台上乱飞,更不能听任这样的人换个“马甲”继续作恶。
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对屡教不改者依法从严查处!应揪住“飞哥在东莞”是谁在操作?这种无良账号背后有无黑色利益链?如何最大程度瓦解恶意营销账号的生存空间?在健全管理制度和机制上下功夫,以治标促进治本,以治本巩固治标。
深化网络生态治理没有终点。齐抓共管,激浊扬清,对恶意营销号来一次“大扫除”,并铲除它们的生存土壤,才能更好地塑造和净化网络空间,建设网上美好精神家园。
* 本文来源综合: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红星新闻、极目新闻、都市快报、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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