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 今年8月1日,全国多地出台规定禁止电动车“上楼”,即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将被处罚。记者了解到,规定出台后,小区居民对电动车充电桩需求增多,许多小区也在安装或增设充电桩。那么,宿迁市主城区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如何?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电动车充电桩使用率低
现状1:充电桩不够用,居民呼吁增设
11月17日,市民陈先生拨打速新闻热线电话88129999反映,他所居住的市区项王小区三期缺少电动车充电棚,有居民将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在楼道中,此外小区中还存在飞线充电情况。于是,记者首先来到陈先生所在的项王小区三期进行走访了解。
在该小区,记者看到部分单元楼的楼道内停放着多辆电动自行车,给居民出入造成了不便。还有部分居民从楼上窗户抛下插排,为自己的车子充电,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我们小区的充电桩安装在小区南侧,对很多居民来说距离太远,而且充电桩也不够用。”采访中,项王小区三期有居民称,将车子放在楼道主要为了“省事”,没有细想其中的安全问题。
记者随机走访多家小区发现,小区内电动车充电桩缺少问题不在少数,飞线充电的情况多发于老小区低层住宅。
11月17日,记者在市区华泰御花园小区转了一圈,只看到了3间电动车充电棚。“我们小区的电动车充电棚数量较少,充电高峰期需要等待,有次我下午6点下班回到小区时,充电棚已经被停满了,我的电动车很晚才充上电。”华泰御花园居民李女士告诉记者,有个别居民会把电瓶拆下来拿到家里充电,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该行为的危险性。“希望小区能增设几间充电棚,方便大家使用。”李女士说。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市区中港雅典城小区今年增设了200多个充电桩,但还不能完全满足小区居民充电需求,小区物业经理袁长友介绍,充电高峰时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电动自行车要排队充电。
现状2:电动车充电桩利用率较低
“缺少电动车充电桩”的呼声很多,但现有的充电桩有没有被很好地利用呢?记者对此也进行了调查。
17日上午8点,在市区新和园小区,记者看到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车充电棚处于被停满的状态,两侧还有许多无法挤进充电棚的车辆排开停放。一间充电棚设有10个充电口,可棚内停放的车辆数量远远超过这个数字,且没有一辆电动车在充电,还有数辆已经落了灰的自行车夹杂其中。
记者继续走访了多家小区发现,小区内电动车充电棚被其它车辆和杂物占用、使用混乱的情况不在少数。
在市区凯琳瑞小区、隆城世嘉等小区,可以看到同样的情况。小区内的电动车充电棚内停放了多辆体积较大的电动三轮车,车上堆满了纸箱等杂物,还有部分车辆车身落了一层灰,看起来很长时间没有被挪动了。有不少居民认为,这样的情况,存在一定消防安全隐患,对此表示担心。
关于电动车充电棚利用率低的问题,小区居民持有两种态度,有居民表示:“不是什么大事,想充电的话,就把没在充电的车辆移到一旁。”也有居民表示不理解,凯琳瑞小区居民李先生说:“我们小区的电动车充电棚经常被其它车辆和杂物占用,有些居民明明不充电,但图自己方便,长时间占用公共空间,这样不文明的行为违背了电动车充电棚建设的初衷。”
现状3:增设、管理充电桩 物业、社区有动作也有难题
记者走访了解到,面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不够用、利用率低的现实情况,许多小区在积极行动,采取增设电动车充电桩、加强管理的方式,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11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区隆城世嘉小区13号楼前看到,几名工人正在一大片空地上施工。“这里将建一片集中式电动车充电棚,除了此处,小区内还有四处区域也在施工建设,预计下月初投入使用。”隆城世嘉小区物业经理吴长宇介绍,物业主要负责该棚的地面硬化设施建设,充电设施为浙江一家公司提供。此次增设电动车充电桩由社区牵头规划,一共将增设700个充电桩,“新建的充电棚再加上原有的充电棚,基本可以满足小区居民充电需求。”
关于管理上的问题,吴长宇也介绍,目前小区内确实存在充电棚内堆放杂物、摆放“僵尸车”等情况,待新充电棚建好投入使用后,物业工作人员将加强对所有充电棚的管理,每月定期清理“僵尸车”,把充电棚真正利用好。
关于项王小区三期电动车充电难问题,记者联系到了古城街道项王社区副主任吴春雨。吴春雨说,他们一直在和业主沟通,劝导他们不要将车子停放在楼道内,不要飞线充电,也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过拆除,但仍有业主不听劝,管理难度较大。关于电动车充电棚缺少问题,社区已将信息汇报给了街道,申请资金增设电动车充电棚。吴春雨说:“增设车棚就意味着要在小区挑选地方进行改造,因为小区空间有限,选址存在难题。”
在凯琳瑞小区,记者看到这里的楼道内张贴了禁止电动车“上楼”的宣传海报,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张先生说,针对电动车充电棚内的乱停放、“僵尸车”问题,物业一直在做劝导、清理工作,但有的居民对于管理不理解、不配合。他们今后会继续想办法做好车棚管理工作,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规定进一步规范居民使用充电桩的行为。 (周妮 颜靖尧)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