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先婚后爱,我和我的兄弟闪婚了》,有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我们看见对方的底牌,了解彼此的阴暗。然后我们爱,甚至更爱。
——杜拉斯《情人》
1
在我答应路予煊求婚的那一刻,我非常认真地在思考自己是不是渣女。
见我同意得这么痛快,他足足愣了三秒钟,再次重申:「我真的不能爱你,你确定?」
我非常愉快地点头:「当然。」
你无情,我无意,都被逼婚逼到死角里,凑一起简直天经地义。
「真对不起。」路予煊很愧疚。
「非常抱歉。」我也很愧疚。
就这样,满怀着对对方的歉意,一对郎才女貌、相敬如宾的新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由于白天操持婚礼太累了,回去之后我发了低烧,摊在床上就睡死过去了。
这是我们睡在一起的第一个晚上,半夜隐约感觉旁边有个人在摸我,我顿时警铃大响,蹭地一下坐了起来。
不是说好做彼此的天使,友谊天长地久吗?大半夜摸我干啥,这是兄弟干的事儿?
我气势汹汹地扒开眼罩,路予煊正在离我一臂远的位置警惕地看着我,维持着抓猫的姿势不敢动。
原来他在撸猫,猫却非要往我被窝里钻。
垂死病中惊坐起,小丑竟是我自己。
我嚣张的气焰瞬间消失,我们对视一眼,从对方眼里看到大写的尴尬。
我把猫咪的爪子从被窝里丢出去,语气一下子轻松多了:「吓我一跳,我以为是你摸我。」
路予煊也轻松多了:「吓我一跳,我以为你突然坐起来要亲我。」
嗐,虚惊一场,虚惊一场。
好兄弟一辈子,咱俩谁跟谁呀,怎么能干这种有违兄弟之情的事情呢,会被雷劈的。
2
死不结婚的人突然闪婚了,朋友圈炸锅了也很正常。
每次接到电话,听筒都先传来一声尖叫,搞得我最近的听力活活降低了一个度。
「池洛洛,都没听说你谈恋爱,怎么直接宣布婚讯了?」
对此,我统一回复:「这就叫效率,比一见钟情更高阶的,就是一见定新郎。」
只有我的闺蜜宋宣宣没有惊讶,作为我和路予煊的媒人,她很骄傲。
我和路予煊第一次见面,就是在宋宣宣的婚礼上。
她撮合我们在一起,并且撂下一句令人匪夷所思的话——你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不出半年肯定原地结婚那种。
我算了算,从我和路予煊认识到结婚,正好半年,一天不多一天不少。
「你是什么牌子的巫婆,这么能预测?」我惊愕地看着她,露出贪婪的目光:「能帮我算算我什么时候一夜暴富吗?」
「去去去,不要鬼扯!」宋宣宣打断我的话,神情很是八卦:「池洛洛,新婚第二天你不早点回家?」
好吧,尽管她是媒人,也并不知道我们真正的关系。
我和路予煊曾对着关二爷的照片发过誓,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算东窗事发了也要咬紧牙关死扛到底,这就叫义薄云天。
唉,已婚人士可真没意思,回家还得看时间。
闺蜜不陪我了,准备回家陪老公去。我也觉得很扫兴,索性也回去撸猫追剧。
后半夜两点,我睡得正酣,手机铃声一直在响,不用想也知道是谁。
没结婚屁事没有,手机半年都不响一回,结了婚真是麻烦死了。
我装死半天,终于忍无可忍,不耐烦地接起了电话。
路予煊喝得烂醉如泥,叫我过去接他。
「池洛洛,江湖救急,我不行了,呕——」
听筒那边隐约传来起哄声,甚至还有一个大汉带着哭腔口齿不清地喊道:「没天理啊,老路结了婚还能出来喝酒,喝醉了还来接他!」接着就是一阵垂头顿足,嘴里不断哀嚎「我不活了」。
我强压怒火,深吸一口气,语气温柔地安抚了路予煊:「乖啊,等着我啊,不要乱跑听到没~」。
挂掉电话,手机一关,我倒头继续睡。
兄弟就是拿来卖的,乖儿子,等爸爸醒了之后再去接你吧。
3
我这一觉睡得异常香甜,竟然一口气睡到了下午一点。
路予煊已经回来了,倒在沙发上,面色憔悴,表情阴森,顶着一头鸡窝,正愤愤不平地瞪着睡得一脸满足的我。
「呦,回来啦!」我故意逗他:「今天的造型很别致哦~」
路予煊成功地被我惹怒了,冲我吼道:「池洛洛,你为什么放我鸽子!你害得我面子都丢尽了!」
「你丢面子关我屁事。」眼看路予煊不准备善罢甘休,我决定干脆把话说开:「你告诉我,我有什么义务去接你?」
说好的婚后生活互不干涉,你打扰我睡觉我还没找你算账,还敢在这唧唧歪歪。
「我以为这点小忙你会帮的……」路予煊气得直瞪眼,本想再反驳我几句,支支吾吾半天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洗了个澡就去睡觉了。
蜜月假期,新婚第三天,以吵架告终。
我承认我这个人抵触婚姻。
人活着就图一乐,可谁也不是圣人,不能尽善尽美。
婚姻要求两个人朝夕相处,模式固定,要藏起彼此的阴暗面,克服天性虚伪地过一生。
这种既为难别人又为难自己的事情我才不要。
本来以为只要找个志同道合的人约法三章,就能继续过单身生活,没想到啊没想到,大意了。
4
为什么会觉得路予煊是个志同道合的人呢?这是个悲催的故事。
第一次见路予煊,他那悲催的样子就吸引了我的注意。
别人家的伴郎都是风风光光,帅帅气气。他可倒好,迎来送往,端茶倒水,一会儿照顾老人,一会儿安抚小孩,跟个花蝴蝶一样满场乱飞,带着笑容打点全场。
我当时在想,他要是戴个假发,挂个红绸,装个礼仪小姐肯定毫不违和。
啧啧啧,打工人打工魂,打工都是人上人。
「喂。」我实在是忍不住了,叫住他问道:「新郎新娘给你多少打工费啊,这么尽心尽力?」
「双倍份子钱。」他摇头叹气。
「那属实不少了。」我暗地思忖,其实还蛮赚的,毕竟才忙这么几个小时。
「是我给她。」他做出一副快哭了的表情。
我惊了,偷偷赞赏道,不愧是你,我的好闺蜜。
空手套苦力,外加地主级别的剥削,就算黄世仁在世也要直呼内行。
「谁叫新郎是我的好哥们呢。」他用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语气说道。
我暗笑,心想还好我太懒,没有答应做伴娘,于是充满同情地安慰道:「婚礼还真是坑爹啊。」
没想到他恶狠狠地接了句:「正常人结什么婚啊,疯子才结婚。」
我本来准备走了,听了这话忽然眼前一亮,顿住脚步,上下打量着路予煊。
他被我盯得浑身不自在,硬着头皮气焰嚣张地说道:「喂,你这么看我干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啊,我就是不喜欢结婚。」
我迈出了求贤若渴的步伐,颤抖着上前伸手与之交握:「这位同志,请问你有被催婚的烦恼吗?」
「有,别提了,烦死了。」
我眼里瞬间闪现出贪婪的光,越看路予煊越顺眼。
合适,太合适了。长得帅,腿又长,人还悲催,最关键的是脑回路和我一样。
霎那间,电光石火,王八绿豆,就这么对上眼了。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总是约路予煊出去玩,开始了我的疯狂试探。
做饭,我会他不会。家务,他做我不做。火锅,我涮牛肉他涮羊肉。烧烤,我吃五花肉他吃鸡翅膀。饮料,我喝可乐他喝雪碧。游戏,我玩法师射手,他玩打野边路。
我还了解到,路予煊是个昼伏夜出的人,和我正好相反,这说明我们彼此都可以有自己的空间。
我拍案叫绝。
对于我这样一个婚姻悲观的人来说,这就叫天造地设的一对。
既不会抢吃的喝的,也不会有锅碗瓢盆纠纷,甚至一起打游戏都不会抢位置。
我终于放心了,开始有意无意地向他透露出我也不想结婚,并且深受催婚困扰。
路予煊很快就 get 到了我的想法,于是我们一拍即合,准备一起干件大事——以结婚的名义延续单身生活。
接下来的事情路予煊都和我配合得很好,求婚,商量一起买婚房,财产公证,婚前检查,领证,筹备婚礼,一套流程下来非常丝滑,一个月就都弄好了。
我真的无比欣赏路予煊,长得好看,行动力强。阳光开朗,能说会道。看起来吊儿郎当,实则胆大心细。
最关键的是脾气和人品特好,虽然有点爱面子,但是为人仗义慷慨,答应的事情一定会做到,肯为兄弟两肋插刀。
此等极品,可谓狼狈为奸,共谋大事的首选人物。
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携手同心,共创不一样的美好明天。
5
婚后一个月,我的黑眼圈快掉到脚面上了。
原本爱好深夜买醉的路予煊,大概是上次丢了面子之后觉得没趣的缘故,忽然转了性,每天很早就回家睡觉。
这可苦了我了,本来就有点神经衰弱,每天必须在安静的环境里戴上眼罩才能睡着。
这下经常和他一起睡,搞得我睡眠质量直线下降。
「路予煊,我睡不着。」我轻轻扯了扯他的被子。
路予煊被我叫醒,疑惑地看着我:「你怎么了?」
「你有呼吸声。」
「啊?」路予煊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而且你一动,床垫就动,床垫一动,我就醒。」
我自知理亏,这毕竟是我的问题,他也是无故受牵连,于是我轻声细语地提出解决办法:「要不我们买个上下铺吧?」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多么符合我们婚姻的主旋律啊。
「……」路予煊愣了,半天没反应过来。
「倒也不是不可以。」他好脾气地劝我,声音很温柔:「就是怕有个亲戚朋友啥的过来看到,就不好了。」
那倒也是。
我沉默着思考还有什么其他的办法,路予煊忽然坐起来,卷起自己的被子走出卧室。
「我去客厅凑合一下,你睡吧。」
他极轻地关上了门,刻意放缓了自己的脚步声。
5 分钟后,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客厅,看见他蜷缩在沙发上的身影,跟受了气的小媳妇似的。
心恍惚地动了动,仿佛午后柔软的草地上跳跃着的阳光,涌起一阵暖意。
我把客厅的窗户关上,走过去帮他把被子拉过肩膀。
在这一刻,我居然觉得婚姻生活倒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
6
隔天一早,我正在做早餐。门铃忽然响了,路予煊去开,是他的两个哥们儿。
「不是吧,路哥,你睡沙发?」其中一个挠挠头问道,眼神疑惑:「大蜜月的,做啥事惹嫂子生气了?」
我暗道不好,一直忙着做菜来着,路予煊的被子我忘记收了。
路予煊也没料到这一茬,有点尴尬地愣住了。
想到昨晚他为了我睡沙发的场景,我心里很是过意不去,于是连忙接口:「不是他,那是我睡的。他那么大的个子,哪睡得下沙发呀。」
说完,我赶紧关火,擦擦手,装作极乖巧的样子把被子收了。
两个大兄弟顿时对路予煊肃然起敬,眼神里透露着些许震惊。
路予煊闻言挺胸抬头,有点家庭地位上升那味儿了,手背到身后,对我比了个大拇指。
呵,男人。
来客人肯定要添几个菜,我喊路予煊下楼帮我买点菜回来,然后带着两位客人进书房开电脑。
书房有我和路予煊专门用来打游戏的两台电脑,我想招呼他们先打几把游戏,过会儿好吃饭。
按下开机键之后,路予煊的电脑屏幕上出现了一个胸大腿长屁股翘的美女。
结合睡沙发的问题,两道询问的目光齐刷刷地向我投来,仿佛在说:你们是不是在吵架?
我的内心是崩溃的,这要怎么圆,高考都没有这么难。
「额……这个电脑是我的,那台是他的!」我硬着头皮说道,好在听到松口气的声音。
然而我忘了,我屏幕上是一个腹肌肌肉男。
熟悉的目光再次投来,这次仿佛在说:怕不是在诓我们吧?
「这是我爱豆,是我逼他换的!」
我擦了擦额角的汗,赶紧遁走。
路予煊买菜回来后,我对他露出一个劫后余生的笑容。
太难了,还是做饭简单。
晚上吃过饭,两个大兄弟还不放心似的,一直念叨着:「路哥路嫂可不要吵架啊。」
为了让他们放心走,我挽住路予煊的胳膊作小鸟依人状:「放心吧,我们好着呐。」
大概是回想起刚才的种种反常情况,两个大兄弟带着不信任的目光可疑地打量着我们。
我索性把心一横,踮起脚凑上去亲了路予煊一口,两位大兄弟才终于放心地走了。
假笑着送人出去,在门轰然关上的一刻,我长舒一口气,登时露出本来面目,四仰八叉地瘫在了沙发上,抱起 ipad 准备追剧。
路予煊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地看着我,脸上还挂着两片可疑的红晕。
我这才想到我刚才亲了他一口的事。
「啊,不好意思,情势所迫,不要误会,我不是那种喜欢占便宜的人!」
我口吻笃定,正气凛然,顿时感到胸前的红领巾更鲜艳了。
路予煊又看了我半天,深深地拧了拧眉,之后什么也没说,默默洗碗去了。
「路予煊,你没事吧?」
「没事。」
简单的两个字,却能从中听出满溢的失落感。
怎么了这是?我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给你这么大个面子,还烧菜招待你兄弟,咋还不高兴了?
果然是男人心海底针啊。
7
婚后三个月,路予煊越来越不正常了。
每天抢着帮我买菜,做菜抢着帮我打下手,饭刚吃完马上洗碗,还学我早睡早起。
本来说好在书房摆张单人床,我们两个轮流睡,结果几天后他说新床太软睡不惯,非要在卧室里打地铺,害我晚上起夜经常踩到他的被,吓得踉跄。
前任的喜帖寄到我手上的时候,我忍不住乐开了花,手舞足蹈地冲到路予煊面前。
「能帮个忙吗?陪我去参加前任的婚礼。」
「那个劈腿的渣男前任?」
「对。」
路予煊接过喜帖,仔细地研究了半天,有些不悦地说:「非要去吗?」
我睁着一双期待的星星眼,点头如捣蒜:「要的要的,非去不可,你跟我一起去撑撑场面吧。你比他高,比他帅,还比他有内涵,一定碾压他!」
路予煊对我的彩虹屁不为所动,他忽然认真地盯了我半晌,一脸狐疑地说:「你和我闪婚不会是为了打击报复吧?」
我满头黑线:「你想到哪儿去了,我去他的婚礼是有更重要的事。」
看着路予煊犹犹豫豫的样子,我有点泄气。
明明我都帮他赚足了面子,没想到轮到他帮忙竟然这么不积极,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优良品质顷刻间荡然无存。
见我不高兴了,路予煊这才凑上来说:「好了,我答应就是。」
「好的,谢谢兄弟!」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在为这件事做准备,平时宅的衣柜里只剩 T 恤的我,一口气买下 8 条裙子。
来回试了一下午后,我终于选中了其中一条,准备带妆穿出门,试试上身效果。
「喂,路予煊,我今天下午有事没来得及做饭,你自己解决一下哈。」
说完,我刚要挂电话,路予煊反问道:「那你晚上吃什么?」
「我打算出去吃。」
「哦,那一起吧,我请你,商场门口见。」
「行~」
免费蹭饭的事儿谁不干呀,我果断穿上高跟鞋出门了。
到了商场我才发现,原来今天是 520,很多小情侣出双入对。
路予煊说好马上就来,结果让我活活等了一个小时,我闲着无聊在门口数路过的情侣。
等我数到第 86 对情侣的时候,路予煊到了。见了我,他忽然笑了一下。
那笑容,诡异里透露着窃喜,腼腆中荡漾着得意。
我不明就里,想到他让我等了一个小时我就来气,忍不住踢了他一脚:「喂,你今天早上出门穿的不是这件衣服吧?」
「我刚才回家换的。」路予煊冲我挤眉弄眼。
「你!说!什!么!」这人仿佛有什么大病,就为了换套衣服活活让我在这等了一个小时?
「算了,先吃饭。」还是干饭比较重要。
席间,我坐没坐相,吃没吃相,狼吞虎咽的样子惹得路予煊几度哈哈大笑。
「穿得这么漂亮,怎么也不装一下。」
「没办法,懒惰宅女学不来大家闺秀,凑合过吧,还能离咋地。」
「不能离,坚决不能离。」路予煊冲我嬉皮笑脸道。
酒足饭饱之后,智商又重新占领高地。我猛然意识到路予煊的这种不正常来自哪里——他该不会以为我是为了 520 约会精心打扮的吧?
「路予煊,你觉得我这条裙子怎么样?」回去的路上,我拿出口红和小镜子,一边补妆一边假装漫不经心地试探:「我打算参加婚礼的时候穿的,今天刚好上身试试。」
一个急刹车,我被剧烈的震荡吓了一跳,有些心虚地看向路予煊。
他低头抿着唇,脸色阴沉,紧握着方向盘的手骨节泛白。
我虽迟钝,却并不傻。他这种表现,就算是傻瓜也该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你怎么了,胃病犯了?」沉默了半晌,我试图给他找个台阶下。
「嗯。」勉强扯了扯嘴角,点点头。
他忽然抬眼看向我,眼神深沉而专注,积蓄着沉寂已久的隐痛,整张脸慢慢靠近我。
我一时拿不准主意该怎么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暧昧气氛,却定在原地动也不能动,呼吸困难,心跳如鼓。
他的脸离我很近,近到我可以听见他加重的喘息,看到他微微颤动的睫毛。
然后他忽然停下,视线落在我的唇上。
他抬手,用拇指轻轻拭掉我因急刹车而涂花的口红,轻声说:「洛洛,你很好看,一直都是。」
我完全忘了那天是怎么回的家了,只记得我像鸵鸟一样把头埋进被子里。
一整晚,路予煊失落的表情都在我脑海里循环播放。
从那之后,我和路予煊就再也没有说过话。
他继续过上了昼伏夜出的生活,好像躲着我似的。
偶尔碰到,眼神交汇时,我们也会马上将视线移开。
他的生活倒是恢复如常了,可我却开始整夜整夜失眠,他替我擦口红的那一幕反复在我脑海里播放,甚至在脑袋里进行二次加工……
在陷入意乱情迷幻想的紧要关头,我给了自己一巴掌。
哎呦喂,我在想什么啊,再这样下去会被雷劈的,搞不好关二爷来梦里把我收了。
8
参加婚礼那天,我没有看到路予煊,还以为他打算放我鸽子,没想到一推开门就看到他在门口不知站了多久。
那张脸清瘦白皙,棱角分明。头发肯定找专人仔细打理过,清爽又不失稳重。白色西装剪裁得体,穿在他身上一点都不浮夸,倒显得斯文儒雅。
此刻他眼波里盛满春风,笑容明亮得像雨澄洗过的碧空。
心漏跳了好几拍,我们同时低下头,像两根不熟的电线杆一样原地杵了半天。
最后路予煊先开了口,尽量使声音显得冷静而克制:「这样撑场面还可以吧?走吧。」
婚礼上,我全程挽着路予煊,笑得春风得意。
效果是十分显著的,本想刺激我的渣男前任顿时偃旗息鼓,再也嚣张不起来了。
倒是这位当年横刀夺爱的新娘显得更淡定,出言讥讽道:「请群众演员花不少钱吧。」
我见机会来了,刚想反驳,只见路予煊掏出结婚证炫耀似的在她面前一晃。
我正惊讶于路予煊居然随身带着结婚证,前任突然把我拉到一边,小声讥讽道:「你就这么把自己嫁了?和我分手后你不是说要单身一辈子吗?」
我既好气又好笑:「和你谈过恋爱肯定会对婚姻没信心啊,但是后来我才发现,比你好的男人多得是。」
「你到底来干嘛?」新娘终于忍不住质问。
「我啊。」我露出阴险的笑容,指了指前任,小声在新娘耳边说:「当然是要债的啊,他欠了我 12400,不知道什么时候还呢?」
闻言新娘脸都绿了,当场掏出手机给我转了帐,我收了钱,拉着路予煊扬长而去。
跑到门口,我停下,和路予煊对视一眼,忽然齐齐放声大笑。
我是个很怂的人,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没有勇气再面对这件事,刚分手的时候甚至觉得被骗钱是我活该。
今天终于勇敢了一次,把它翻篇了。大概是因为路予煊在身边,我才没有那么害怕。
或许生活中很多沉郁于心的事情都该及时清理,不然只会慢慢腐烂,占据心里本该复苏的土壤。
「原来你非要来婚礼,是为了要钱啊。」
「是啊,不然你以为呢。」
「我以为你……」路予煊的脸突然红了,小声嘀咕了句:「我以为你还忘不了他对你的伤害。」
我心里暗喜,面上假装没听见:「走吧,我们回家。」
在说出「回家」两个字的时候,所有的心烦意乱瞬间烟消云散。
我忽然明白,让我感到害怕的从来不是婚姻,而是对未来的恐惧和对自己的灰心。
一旦有了面对失败的勇气,一切都会迎刃而解。
不知何时,路予煊牵起了我的手,我没有拒绝。
我们默契地谁也没有说话,就这样一直牵着手,慢慢走回了家。
我忽然就不害怕了。
生活很少会给你波涛汹涌和大风大浪,大多数时候只要处理好琐碎的事,就能过的快乐。
忘了在哪儿看到一句话,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像空气,像大地,让你活得踏实。
我确信,路予煊就是那个人。
我对路予煊有一种冲突,一面致命指引,一面拼命抗拒。明明左灯,偏偏右行,一路莽撞地走下去,带着我从来没有触及过的疯狂。
因为他,我一步一步违背我的天性,忤逆我的原则,领略到我从来不想了解的另一种世界。
或许所有的爱都带有叛逆的成分,它写在基因里,当你发现的时候为时已晚,历险模式已经开启,早就已经没有回头路了。
一旦沉溺其中,便无法再做独醒之人。
有勇气面对过去,也要有勇气面对未来。
9
有些话,是时候该说清楚了。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
我到书房一把拉住路予煊,摆出一副严肃而沉痛的表情,几欲开口,却不知如何说起。
路予煊就那么看着我,也不催促,面露忧色。
我终于鼓起勇气开口:「我们能不能……」
「不离!我改!爱过!」路予煊突然吼道,打断了我。
啊?我就想问问我们能不能说清楚是谁先喜欢谁的,这什么跟什么呀?
等我反应过了他是什么意思之后,他已经尿遁了,躲在厕所半天不敢出来。
他以为我要提离婚?
从那之后,我和路予煊陷入一场装死拉锯战——谁也不想率先破坏兄弟守则。
说好的婚后只做兄弟,现在对对方产生了非分之想,这算哪门子事儿啊。
我忘了,除了催婚之外,还有一个更恐怖的东西叫催生。
晚上我们正要关灯睡觉,老妈把电话打到了路予煊那里,委婉地问他,我们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
我低头佯装认真玩手机,实则正竖起耳朵,看路予煊打算怎么说。
「快了快了,马上。」路予煊气定神闲,毫无愧色地说道。
我暗道,好一个太极。一时没忍住,竟笑出了声。
打地铺的路予煊挂断电话后,语气傲娇地说:「你刚才笑什么笑,敢情不是你回。」
我摊手,得意道:「那没办法,谁叫老妈觉得你比较靠谱呢,不问你问谁。」
路予煊冷哼一声:「下次我让她老人家直接找你说。」
「好汉饶命!」我赶紧认怂:「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那你过来给我捏个腰吧。」
「得嘞。」
我翻身下床,正好踩到不知哪里来的一个玩偶,脚下不稳,整个人向前栽倒。
路予煊眼疾手快地伸出胳膊接住我,我就这么被他抱着,压着他跌进了被窝里。
丢人,丢大发了。
「不算我破坏规矩吧。」路予煊勾起嘴角,眼中的光亮被一瞬间引燃:「是你先投怀送抱的。」
说完,他扣住我的后脑勺吻下来。
这个吻,浓烈如酒,疯狂似醉。我沉迷其中,不知过了多久才结束。
吻完,我把头埋进他胸口,不敢看他,他把我揽在怀里拍我的背,轻声笑了。
逐渐恢复冷静,我暗暗腹诽:这也太阴险了吧,居然故意在我拖鞋边上放个玩偶。
套路,都是套路!
我越想越气,觉得路予煊根本就是想让我主动向他低头才故意这样,这个人怎么这么爱面子啊!
生气,委屈,失落,千丝万缕的情绪编织在一起,我气得快要哭了。
「池洛洛,你怎么就这么笨呢,我对你上了心,还不明白吗?」路予煊察觉到我的情绪,捧起我的脸认真地说:「是我先喜欢你的。」
我愣在那里,脑子轰然炸开。
喜欢,多么动听的词。
我忽然有点想不起来以前为什么怎么会抗拒这个词。
路予煊好听得声音辗转入耳,听得我脑袋晕晕的,脚下飘飘的。
我一时气全消了,但还是有个疑惑:「你不是不婚主义吗?」
「也许是我把婚姻想的太可怕了吧。」
我附和般地点点头,表示深有同感。
他抱着我,笑得温柔:「但我更觉得,是你让生活变得更美好了。」
原本以为路予煊像水,细致周到,其实他更像一团火,经年累月里慢慢点燃了我的心。
那是种沉静无声的爱,既不锋利,也不温吞,就像血液静静流过脉搏,你听不到声音,可你知道它在流动,因为你还活着。
10
大家好,我是路予煊。
我从未想过我会爱上池洛洛,或者说,我从未想过我会爱上任何人。
本来我对这份婚姻没有什么期待,但是每当我深夜回家,头疼得睡不着的时候,都能在厨房找到池洛洛留的汤。
那个味道该怎么形容呢,清淡却不寡淡,喝完之后莫名心安。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家的味道。
我睡在客厅她会给我关窗拉被子,我睡在书房她会给我打开加湿器。有一次我看书时随口说了一句灯怎么不太亮,第二天她就把暖黄灯泡换成了亮白灯泡。
池洛洛是个很淡的人,对物欲没什么追求,最大的爱好就是追剧哭鼻子。
她平时舍不得给自己买衣服,我也经常劝她上街去 shopping,她则语重心长地痛斥我的想法,并且给我推荐了一本书叫《后物欲时代的来临》,带着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全面而深刻地向我阐述当代消费主义的魑魅魍魉。
但给我买球鞋和机械键盘时,她眼睛眨都不眨一下。
为了报答她的慷慨,我用她的账号把所有平台会员买了个遍,她知道后还挺生气的,说会员嘛借一个就行了,干嘛还特意买。
后来无意间听到她和闺蜜聊天,她还颇为嘚瑟地说:「姐有全平台会员,老公买的,姐借你!」
呵,女人。
后来我就扛起了给她买衣服的重担,每个月都拜托她闺蜜发一些池洛洛会喜欢的衣服过来。
慢慢的,池洛洛终于意识到美的重要性了,原本懒宅邋遢的她,现在也有耐心对着镜子化妆了。
我也有很多缺点,比如嘴硬爱面子。
有时话赶话说到自己觉得过分的时候,池洛洛会及时止住话题,赶紧翻篇,并且说话特别喜欢给我留台阶。
她经常说她自己没什么优点,我总是义正词严地批评她,然后逼她大喊三声「我真棒」。
虽然池洛洛不完全算是温柔那一挂的,偶尔也很俏皮,但她足够体贴。
如果说体贴不算优点,那对我来说就没有什么是优点了。
池洛洛每次做菜之前,会有一个慢条斯理挽手的动作。
每次看到,我都莫名觉得池洛洛格外好看,有种说不出的迷人魅力。
池洛洛有个缺点,她听不得情话,一听就脸红心跳,半天缓不过来。
我知道了这个 bug 之后,每天都尝试开发各种情话,无孔不入地进行语言攻击。
某日,我敲碗嗷嗷待哺,池洛洛做了新的汤,她尝了一口之后说:「有一点咸。」
我一个箭步冲上去亲了她半天,说:「反正咸着也是咸着,不如甜一下。」
池洛洛怒目圆瞪,晚霞透过窗户悄悄爬上她的耳根,顿时染得通红。
她赶紧把汤放下,来不及调就跑了,最后那顿汤把我齁得不要不要的。唉,危险动作,请勿模仿。
偶尔我也想给她做菜,总是遭到她的嫌弃,赶苍蝇似的冲我摆手:「去去去,别捣乱,你个黑暗料理大王。」
我时常感叹,这样的宝藏女孩,居然被我占了便宜,我真幸运。
不管我愿不愿意承认,我都必须接受这个事实:越是了解池洛洛,我对生活就有越多期待。
可以说,在婚前我们就已经深刻地了解彼此的缺点和阴暗面了,但是没关系,了解不代表什么,面对和解决才是问题的根本。
对此,我和池洛洛的处理方式是——允许它的存在,默契地彼此包容。
池洛洛有种无可比拟的气质,澄澈如湖,沉静似粥,让我一靠近她就感到轻松,好像全世界的风雨都向外倾斜,不再与我有关。
后来池洛洛经常感慨,说她这么一个乖乖女,当初怎么会那么疯狂,答应跟我闪婚呢。
或许每个人一生中都有想脱离既定轨道的阶段,我庆幸那时我们刚好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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