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是我国中部的重要省份,七普显示安徽常住人口超6100万,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比接近五分之一,所以养老负担还是比较重的,
时间走到11月份,很多北地区很冷了,许多北方的退休人员开始发取暖补贴
但是安徽属于淮河以南,退休人员是没有取暖补贴的。
不过下半年有一项福利待遇调整了,就是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金,很多人还不了解新规,也有些人还不懂如何正确计算,所以这里跟大家介绍一下。
安徽省因病或非因公过世的企业退休人员,在今年9月1号之后去世的,有两笔钱的计算方式改变了,分别是
“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金”
,和9月1号之前的计算方式不同了,有网友说待遇上涨了,有网友说实际是下降了,到底是如何呢?我们来看一下。
第一笔钱,“丧葬补助费”(也有一些人称之为:丧葬补助金,是一个意思)
按照下半年的新规,安徽因病或非因公过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计算方式如下:
丧葬补助金=安徽上年度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倍
—— 注意这个关键指标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那么上一年度也就是2020年的,安徽的这个数字是多少呢?依据公开信息去年的是
3286.8元,
那么两倍也就是:3286.8元×2=6574元(四舍五入),
也就是6500多块钱,这是第一笔钱;
第二笔钱,也就是丧葬抚恤金,或者称为“遗属抚恤金”(也就是去世的企退人的家属所能领取的抚恤金)
依据今年下半年的待遇新规,安徽省因病或非因公过世的企业退休人员(在今年9月1号之后去世的),丧葬抚恤金仍然是挂钩上面的“
上年度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
3286.8元,但是要乘以“发放月数”——通俗地讲,去世得越早的,领取了这笔抚恤金就会越多,去世的越晚的,这笔抚恤金的金额就会相对偏少。
然而,这个
“发放月数”
是有点小复杂的:
挑重点说,抚恤金发放月数,封顶24个月,保底九个月,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每超过15年一年,这个发放月数就多增加一个月,但是同时要减去“领取过养老金的年份数”对应的月数,如下:
也就是说:在抚恤金发放月数方面:新标准规定
企退人员每领取过1年养老金,发放月数就要减少1个月,但是最终保底九个月(3286.8元× 9=29581元),我们举个例子看看就明白了:
安徽合肥市,某企退人员老孙,在2021年11月15日去世,他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28年,他领过7年的养老金,那么他去世后,家人能领取的钱有2~3笔:
第一笔:
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金)3286.8元×2=6574元
(上面已算过一次了)
第二笔:
遗属可领取的抚恤金 =3286.8元×(28 - 15 + 9 - 7)个月 = 3286.8元×14个月 = 46015.2元(四舍五入就是:46015元,上面减去15表示超过15年的年限,+9指的是基础月数,减去7意思是,他领取过7年的养老金,所以减去七个月。)
第三笔:(要看情况才有),
也就是老孙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这个要看这个余额的多少,如果去世的比较晚的话,一般发完了就没有,去世比较早的话,或者余额金额比较高的话,那么家属可以在老孙去世之后,把这个余额全部提取出来。
那么,老孙去世后的第一笔钱和第二笔钱加起来就是:6574元+46015元 = 52589元,也就是五万二千多。
有人算出来,安徽今年下半年的新规之后,丧葬抚恤待遇大幅增加,但是有的网友对比之后却认为降低了,这是咋回事呢?
首先,安徽在今年9月之前,旧办法的丧葬补助费是2000元一口价,但是抚恤金新规之下,挂钩了“
上年度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这个数据每一般都会上涨,挂钩缴费年限是为了激励大家多缴多得,所以如果去世早的话,确实待遇相比,老办法是上涨了。
——但是如果企退人员去世比较晚的话、比如85、90岁以上才去世(目前人均寿命已经超过77岁了),
那么因为养老金领的年数比较多,所以最终可能只会领到9个月的保底两万多元左右了,所以有的网友算出来,比老办法是降低了—— 综合而言,到底涨还是降,是因人而异的,有意思的是,其他省份也存在这个有趣现象 ——
这篇文章是目前关于安徽抚恤金最清楚的讲解了,欢迎点赞,转发,评论,记得随手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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