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惠安第四中学等29所学校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办法与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教基〔2018〕102号)精神,在学校自评申报、县(市、区)教育局核查申报的基础上,泉州市教育局组织市级评估专家对2021年申报“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的普通中学开展实地核查评估。现将经泉州市级评估专家核查评估达到“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认定标准的学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1月8日-11月15日。如有异议,可向我们反馈。
联系电话:0595-22798807(泉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95-22782219(泉州市教育局普通中学教育科)。
附件: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8日
附件:
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名单
县(市、区) 学 校 鲤城区(1所) 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中学 台商投资区(1所) 泉州第五中学台商区分校 晋江市(6所)晋江市子江中学 晋江市东石中学 晋江市南湾中学 晋江市紫帽中学 晋江市尚志中学 晋江市丰光中学南安市(6所) 南安市水头中学 南安市龙风中学 南安市榕桥中学 南安市芦塘中学 南安市乐峰中学 南安市向阳中学 惠安县(3所) 惠安后西中学 惠安锦水中学 惠安第四中学 安溪县(8所) 安溪县温泉中学 安溪县桃舟中学 安溪县丰田中学 安溪县科名中学 安溪县光德中学 安溪县第十七中学 安溪县第十九中学 安溪县湖上中学 永春县(3所) 永春锦斗中学 永春介福中学 永春县延清学校 德化县(1所) 德化第二中学 合计(29所)
来源_泉州市教育局
编辑_王婷婷
审核_于升志 陈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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