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学家看来,任何生产要素的租金都是在企业家掌握下产生的——换言之,一种产品的各组成部分,均可由某个企业家按照自己带来的利益或是花费的成本给创造出来。这种说法正确吗?在笔者看来,这有些言过其实。与就对价值的那种持久或“自然”的调节一起算入的是企业家成本。在静态条件下,从长远观点来看,一切往往都是按企业家在生产过程中耗费了多少成本而售出产品的。
对于企业家来说,他雇用这种要素还是另外一种,或是两者皆雇用,这无关宏旨。因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他是都以同样支出获得同样结果的。如果他使用良田,获得既定量产品,而付出的劳动绝少,那么,他这是在雇用大量的第一个要素,而对第二个要素的雇用则相对较少了;但实际上他还是按照土地的市场价值购进土地的产品的,而且也是按照劳动的价值购进劳动的产品的。
雇用一种要素等于购进该要素的产品,而同一产品的各部分的价值都是均一的。当企业家用最贫瘠的土地因而不必为之付出任何代价时,他这是在雇用一种偿租的要素,而并非两种要素。不过,他这是按相同的即既不是高一些也不是低一些的单价获得此产品的。在一种完全静态的条件下,就任何一种产品来说,成本与价格一样,都是均一的。
任何一种生产要素的租金都是在企业家掌握下产生的,而且都存在于该生产要素所生产的货物之中。这些货物一经销售,租金固然是呈货币形式的了,但还是归企业家所有。企业家向该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支付租金时,该租金就等于该企业家成本。在静态状况下,企业家的成本都存在于工人和资本家对租金的所有权中。
作为租金,在工厂里所创造的是产品,而由生产要素所有者收取的则是收入。所以,企业家所支付的租金就等于成本。在其严格意义上的存在阶段,租金都是由企业家支付的,而且正是在此阶段,租金和成本均为同义词。于是,成本是价值的决定因素。综合的说法是,就起源而论,租金根本上就是产品;决定价值的是产品的数量;而如此决定了的那个价值,其影响所及,各行各业作为一个整体所能得到的收入,概莫能外。
在同一时期,在维塞尔教授的著作《自然价值论》(Natural Value)中似是有一个论点断言不是级差地租而是一般地租是一个定价的要素。
然而,假如获得这一收益的那片土地是专供“次要的或者派生的”用途方面的,那么,就连那个级差的部分也可以是这样一种要素了。在马歇尔教授的《经济学原理》(Principles of Economics)中,据解释,由于存在各种不同的农业土地利用上的相互竞争,而专供某种作物利用的土地的数量或许有限,因此,那种产品的供给也就有可能减少,而价格或许就会受供给的这一限制因素的影响。所有地租尽管已转换成级差地租了,但实质上它还是对商品的供给有所贡献并决定价值的要素。另外,上述已经列举过的所有租金,就这一点而言,都是相同的,而且经过计量的所有地租也都是相等的。
赫伯特·M.汤普森先生1892年出版的《工资理论》一书所持的论点是,与作为总体加以考虑的工资、利润和利息一样,“作为总体”的地租,也是构成生产费用的要素,而且两者“在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似之处”。该理论与这里提出的这一理论也是极其相似的。
乔治·戈顿(George Gunton)先生在所著《社会经济学原理》(Principles of Social Economics)一书中,根据完全不同的理由,对地租与价格的关系的那种传统观点提出了批评。
在差不多所有早期有关地租的讨论、尤其是与李嘉图进行的讨论方面,可以想起来的是,在这些讨论出现时,没有一个人是有意识地对该主题的静态与动态两个方面作区分的。研究地租的这种突然的愿望源自一种动态的事实——人口的递增密度和可归因于农业报酬递减规律所导致的食品成本的递增。那个时期的某位学者提出的在一年的时间内地租趋向于与之一致的一种标准——一个静态论题——当会被引向使之进入动态领域。
这些,当它是为表明某种静态调整如何引起时,它是完全可取的。我们是在假设某个水池是以不合常规的方式引水,而且设法使原来起伏不平的水面变成水平的水面的情况下,通过说明何种运动能使水平面得以保持来解释使水平面保持不变的那几种因素的。
与动态经济的因素的诸如此类的关联,也是说明各行各业的小组结构调整以及价值、工资和利息的调整时所必需的;而且,这种种关联同样适于解释一旦作为某种独特的产品而被独立出来时的地租。不过,要记住,静态和动态兼顾的那种论述方式,如果不对两者作出有意识的区别的话,那么,这将导致计量地租的公式在不加修改情况下就应用于动态条件,那其所得的结果就势必不是大于就是小于得自土地利用的实际收益了。
当社会处于发明、人口迁移及工商界全面改组引起混乱之时,利用某片土地实际上得到的,常常包含理论上的静态的地租,即包含企业家的利润或亏损。吸引企业家投身新领域的是预期利润,而某种经济测试的严格应用,则是旨在确定综合收益中有多少是纯粹地租。
引入不确定性后,另一个新的调整结果是,完全均衡的条件已不复存在。由于生产安排是以预期为基础的,生产结果与预期不相一致的情况当然司空见惯。调整引起的振荡不会消失殆尽。这是因为,个人所做的任何改变都与现有的价格体系有关,并且这个价格体系很容易受到不明干扰的影响。这样,生产安排中的个体变化持续不断地以不确定的方式发生。个人判断价值倚仗的经验活动往往得失参半,并且永不可能达臻完满。考虑到人生苦短,人类的经验总是周而复始地从头再来。
现在,我们开始研究企业组织的两类个人收入:合约收入和利润。我们将一如既往,从企业组织的个人行动和决策角度,设身处地地解释有关事件,并从普通人的动机出发,解释他们的行动。这个问题的背景(setting)就是自由竞争的状况。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不管是谁,不管是什么物质要素,都要为得到使用而展开竞争,包括在那一刻致力于成为企业家的人。一方面,所有的企业家都在竞争生产要素;与此同时,所有的人都在竞争企业家的位置。要理解人们对这种情况的反应,关键的一点是,要理解人们行动和竞争的基础,那就是他们对未来的想法。为了使问题简化而具体,我们必须像前面那样做出以下假设。在企业中,不同类型的内部团体和物质要素处于另一类人的控制之下,后者就是企业家(一开始时,内部团体随机形成)。企业家和其他人的竞争情况如上所述。
此外,这样一种动态状况所提供的条件,使李嘉图理论中的那个公式不适用于分析综合所得的利益,以及从一切混合利益中分离出来的地租。为使某种动态社会条件下的地租得以实现科学的分离和计量,我们首先就需要类似于李嘉图的那样一种公式;其次还得要有一个深化的公式,这个公式应该是能解释李嘉图公式直接导出的那种理论地租,与一种不同的严格静态的实际地租有趋同可能性的地租之间的差别的。
最接近于取消地租的那种假设是土地都免费利用,而且工人和资本家都可以随意利用各处土地。例如,要是有十个人想耕种一英亩肥沃土地的话,那他们是会遂心如愿的;而如果第十一个人也想加入耕作,他们虽会被接受,但实际上根本行不通。仅就理论来说,这种做法也势必会使地租降低,因为那会造成良田沃土的过度耕作,而且还会使以某种比例的方式归工人和资本家所有的租金化为乌有。顺便说一句,这还会引起产品的相对产量偏离目前的相对产量,其结果就是影响价格甚至还会减少产值的绝对数量。
当然,最终效用是价值的决定因素。不过,由于各种货物相对数量的改变,因此,那些具有按本书所界定的意义上的相同成本的货物,其结果则是具有相同的最终效用和市场价值的。
租金总额等于总供给,而且也是价值的一个决定因素。价值是小组分配决定的因素;但是,正如我们所注意到的,小组分配往往会自行调节,以便消除利润和确保工资与利息不变。劳动和资本的生产力保持不变这一趋势,是这些事实当中的一个最基本的事实。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