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傍晚18时20分许,施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有人驾驶摩托车在城区中沙路段被货车剐蹭,有人员受伤,请求出警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看到两辆二轮摩托车侧翻在地,摩托车倒地前的刮痕清晰可见,半个车身已驶出车位的货车,斜着停在对向车道的路边,左前部受损。现场了解得知,一位摩托车乘车人因没有戴安全头盔,事故发生后导致头部受伤,已被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监控画面显示:货车驶出路边停车位时,没有让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先行,摩托车驾驶员也没有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刮擦之后摩托车随即失控,快速窜到对面车道,车上两人倒地,并碰撞另一辆黑色摩托车,使该车失控,碾压了已摔落在地的吴某。
民警调查发现,三辆车共有九项交通违法行为:货车驶出停车位未按规定开启转向灯、未让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吴某乘坐的摩托车没有依法进行登记上牌、没有购买保险,骑车人吴某无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骑车人、乘车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另一辆黑色摩托车未投保机动车强制险、骑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黔东南交警提示:用好一盔一带、才能安全常在。请自觉提升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防范事故伤害。文明参与交通,保障平安出行。
来源:施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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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老袁 编辑:洪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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