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化手机的普及,微信作为即时通讯软件,受到大家的喜爱和广泛使用,成为现在使用频率最多的软件之一。很多人都喜惯在朋友圈内展现自己的生活,工作,美食等等,并且乐于和朋友分享。并且普遍认为,微信内容是私密的,只有自己和朋友知道,不易发生扩散,也不会因此触犯法律。今天,修军律师给您讲的这则案例,就是因为发了一条微信,被法院判处一年有期徒刑。我们来看一下这则案例:
案例:李某研究生毕业后,自2011年7月开始在某银行工作,于2016年6月至12月被中国某监会借调工作。2017年2月16日下午,李某所在的法规部法律顾问处保密机上的OA系统收到一份文件,文件名称是“关于商请提供意见的函”
2017年2月17日上午9时许,李某通过微信和原来单位(某银行总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郑某聊一些工作,告诉郑某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可能会出台对统一资管业务的指导意见。郑某问是否有文件,李某说有文件,是涉密的,不能外传。郑某说他个人学习一下,于是李某拍照之后,通过微信点对点地发给了他。
该文件在多个金融行业微信群及有关人员微博、博客、微信公众号中不断转发,最终造成涉密信息在互联网上被大范围公开传播,影响恶劣。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修军律师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该法第十条规定“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具体到本案中,李某接触并泄露的文件属于国家秘密,因此,法院判决其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定罪和量刑都是正确的。
最后,修军律师提示各位网友,我们很多人因为工作原因,都会接触到国家秘密,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坚决不能泄露给他人,更不能在微信传播,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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