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小长假,池塘、小溪、河边总能看见孩子们戏水的身影。在这欢乐嬉戏的背后,却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网络图)
国庆假期的第2日,平果发生学生溺水事件:一名11岁的学生溺水身亡,令人扼腕痛惜!
10月2日下午17时许,家住马头镇驮湾村驮玉屯的11岁的女孩黄某,与奶奶、姑姑等四人到右江河驮玉渡口看别人游泳。
下午约17时40分,有群众发现黄某的衣服和眼镜放在岸边,但未看到其人……
(搜救现场)
随后该屯组织人员开展搜寻,镇政府、消防救援、应急、公安、海事等部门单位相继组织人员开展搜寻工作。
经过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于10月3日找到该女孩,但已溺亡。据悉,该女孩是平果市某小学的五年级学生,实在令人痛心!
溺水事件一次次地拉响我们的安全警钟!逝者已矣,纵使家人撕心裂肺,也无法阻止鲜活生命的消逝。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到河道、水库等危险地段游玩,珍爱生命,避免溺水事件的发生。
也特别提醒家长,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履行孩子的监护人职责,不论你有多忙,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一、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
1.下午放学后;2.双休日;3.节假日;4.暑假期间。
二、发生溺水死亡的原因
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
2.孩子擅自下河玩水;
3.三五成群结伴游泳。
三、 “四知道”
1.知去向;2.知同伴;3.知归时;4.知内容。
四、 “四个牢记”
1、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2、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3、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4、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五、 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擅自下水施救。
六、正确施救
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同伴落水我不怕,立即报警和求救;
岸上船上莫惊慌,镇定自若找工具;
搭救伙伴靠智慧,自身安全最重要。
假期一定要看好家里的孩子
一定要反复叮嘱孩子
千万不要去河边玩耍、游泳!
多一份转发
多一点提醒
不要让悲剧再次上演
来源:平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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