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间纯洁的友谊往往使双方变得极为尴尬,并且过于亲密的关系,很大可能会演变成情侣关系。
但无论是恋爱还是婚姻,都需要用心经营,尊重对方的意愿,承担起属于自己的责任,万不可施加暴力或存有其他动机。
事发黑龙江绥化,18岁的黄某与同龄女友小丽发生了关系,事后小丽称这次不是自愿的,于是其男友黄某获刑3年。
这是怎么一回事?非自愿就要被判刑吗?我们一起来看看。
初中时,00后的黄某与小丽是同班同学,两人在交往期间产生了好感,确定了情侣关系。
由于青春期的好奇与懵懂,两人发生过多次关系,而且小丽称是自愿的。
但好景不长,小丽的父母在哈尔滨又给她找了一个学校,她马上要转学了。依依惜别之际,小丽主动提出分手,想断了这份念想。
但感情不是想断就能断的,转学期间两人还断断续续地联系着。没多久两人就复合了,还到宾馆开了房间。
过度亲密之后,物极必反,两人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谁也不服谁。
没过几天黄某就提出了分手,小丽也爽快地同意了,两人再没联系过。
直到黄某过了18岁生日,突然思念起了前女友。在电话打不通的情况下,他通过小丽的朋友得知其正在一个地方玩耍。
黄某找到小丽后就开始动手动脚,想要殴打她,期间还要求小丽跟他去宾馆。
被拒绝后,黄某强制将小丽带到宾馆,不顾其主观意愿在房间内多次发生肢体冲突等。
事后黄某迅速入睡,而小丽趁他睡着后偷偷回了家,将此事告知家人。
父亲听完后带着女儿到派出所进行报案,小丽说“这次不是自愿的”,请求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黄某。
很快黄某被抓获,但他只承认自己殴打过小丽,不承认存在侵犯行为:
我们之前是情侣关系,发生关系都是自愿的。
近日绥化公布了判决书,黄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获刑3年。
黄某以为凭着之前的情侣关系,就可以为所欲为?大错特错。
不管之前怎样,只要在生活中违背女性的主观意志(非自愿),还存在殴打、胁迫等情况的,都涉嫌强奸罪,肯定要被判刑。
虽然黄某到案后拒不认罪,但考虑到他和被害者的情侣关系,再加上年龄尚小,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已经非常轻了。
黄某终究是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希望他能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知错就改,做一个有担当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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