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意见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惠州市教育局制定了《惠州市教育系统落实“双减”政策 20 条(试行)》 ,立足“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切实家长学业辅导负担和经济支出负担”,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措施和要求。
惠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严禁有令不行、严禁有错不纠、严禁减负降质”,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推动“双减”工作落地实施,减出成效。
各地各校不得通过家长会或其他方式公开发布学生成绩排名;不得单纯以分数和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评价,鼓励各地各校探索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生综合评价办法;不得要求学生“过早上学、过早放学”,原则上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点20,初中学校不早于8点;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早于18点。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在工作日为有需要的学生开设晚修晚辅,晚修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严禁超时超量布置作业,鼓励各地各校创新作业布置方式,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禁在非毕业年级以教辅材料替代文化课作业,严禁压减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科学等学科正常课时;鼓励各地各校以观看小视频、简单英语动画或做游戏等形式开展语言基础训练;教师不得“只管课上、不管课下”;严禁教师要求学生自批自改或互批互改作业,严禁教师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学生的学科类作业。
各地各校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全部交由或打包委托校外第三方机构承担,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简化为校内看管服务,不得对学生校外托管情况不闻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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