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榆次区高层民用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近日,榆次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新闻媒体采用“检查+宣传”的方式深入辖区高层建筑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普及工作。
9月23日,大队消防监督员深入辖区一小区,走访发现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高层公共门厅的现象,随即与车主取得联系,责令其立即改正。电动车车主表示,听了消防人员介绍,了解了这种行为的危险性,以后也会呼吁身边的人,不要将电动车停放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更不能在这些地方充电。
下一步,榆次大队将继续联合各部门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检查工作,同时结合打通“生命通道”、高层建筑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扎实推进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来源:晋中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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