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朱古石片区更新单元规划(修改)的公告。
9月17日,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南山区桃源街道西丽同富裕工业城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坂田街道岗头社区金园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意向合作开发招商的公告。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发布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治横岭蔬菜基地地块及樟坑华侨新村地块留用地合作开发项目合作方征集公告。
01
五联朱古石片区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公告
龙岗区五联朱古石片区改造专项规划于2010年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2010年度实施计划》,并于2010年9月由原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核发规划批复。该项目规划修改公示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目前该更新单元一期已建设完成、二期正在实施。
依据《龙岗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2020年第6次工作会议纪要》要求督促该城市更新单元三期意向实施单位落实规划修编要求,规划新增一所18班初中,该学校建设用地移交入库须优先或同步于该城市更新单元三期实施。申报主体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申请对已批规划单元的三期、四期的公共利益用地、分期实施方案、地块划分、地块控制指标及用地空间控制要点等非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龙岗街道五联社区北部,西侧和北侧为龙城创业路,东侧为佳辉路,南侧为五联路。
二、修改原则
在原已批规划经营性建筑面积不增加,公共利益指标不减少的前提下,开展本次规划修改工作。
三、修改内容
(一)关于拆除范围的修改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2000国家大地坐标转换的通知》,本次规划修改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274252.7㎡减少为274251.3㎡。
(二)关于地块划分的修改
原规划01-05地块拆分为01-05地块、01-06地块和01-08地块,原规划01-06地块拆分为01-07地块和01-09地块。
(修改后)
(三)关于分期优化的修改
01-05、01-06、01-07、01-10、01-11、01-12、01-13地块于三期建设,其中01-05地块为新增的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4641.0㎡;01-08和01-09地块于四期建设。
(四)关于公共配套设施的修改
在已批公共配套设施总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01-07地块增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014㎡,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由400㎡增加至1000㎡。
(五)关于地块指标控制的修改
在不改变已批总经营性建筑面积的前提下,结合拆分三、四期用地方案,优化各地块规划容积,各地块指标修改内容如下:
01-05地块为新增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4641.0㎡。
01-06地块用地面积25691.4㎡,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容积为115259㎡,规划容积率为4.5,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2913㎡。
01-07地块用地面积25239.5㎡,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容积为88696㎡,规划容积率为3.5,配建公共配套设施8494㎡(含新增公共配套设施1614㎡)。
01-08地块用地面积11470.1㎡,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容积为33102㎡,规划容积率为2.9。
01-09地块用地面积28862.1㎡,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容积为105404㎡,规划容积率为3.7。
(六)关于道路交通的修改
在落实已批规划路网结构的基础上,修正石丰路规划红线宽度误差,保障石丰路原规划25米红线宽度。并优化三、四期地块人行、车行出入口数量及位置。
(七)关于城市设计控制要点的修改
(1)地下空间控制:根据《编制技术规定》要求,01-06和01-08地块地下空间采用整体开发,01-07和01-09地块地下空间采用整体开发,地下室退线按《深标》控制。
(2)公共空间控制:在公共开放空间面积不减少的基础上,优化三四期公共开放空间位置及面积。
(3)建筑退线、停车位、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均按《深标》予以核定,并按《编制技术规定》要求新增透水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
根据规划,龙岗五联朱古石片区改造项目的拆迁改造范围面积27.43万㎡,建设用地面积16.9万㎡,根据规划,改造开发时序一共分为四期。项目一期于2010年12月进行了改造实施主体公示,二期于2020年4月实施主体公示。
项目一、二期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深润川实业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分别由深圳鸿卓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持股99.01%、深圳信城元佑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99%。
深圳鸿卓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鸿威广东(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威地产集团成立于1997年,是以兴办实业为主,集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投资与策划管理,物业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业务覆盖深圳、惠州、河源、黄山、宜兴、无锡等城市,开发了20多个商住项目,包括深圳市鸿锦阁、聚宝花园、鸿园居、鸿景湾名苑、东方雅苑、海怡东方花园等,合计总开发面积超过200万㎡。
02
西丽同富裕工业城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公示
南山区桃源街道西丽同富裕工业城城市更新单元被列入《2020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后进行更新方向调整,列入《2020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的公告,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65165㎡。该项目于2021年3月9日进行规划公告,申报主体为深圳市西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北接塘兴路,南邻留仙大道,西侧临丽水路。
本单元用地面积67457.4㎡,拆除范围用地面积65164.9㎡,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4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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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元规划容积262695㎡,规划容积率7.6,其中住宅117890㎡(含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8253㎡),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13000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4805㎡(含9班幼儿园2400㎡、占地2700㎡,社区警务室50㎡,社区管理用房300㎡,社区服务中心400㎡,文化活动室10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0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公交首末站3670㎡,公共厕所60㎡,邮政所10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625㎡,地下公共充电站700㎡),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1500㎡。
该项目拆除用地范围内包括22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152787.75㎡,现状为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商住楼、综合楼、配电房等,权利人为西丽投资公司。
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桑泰联得投资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分别由深圳市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55%,深圳市沃泰华康发展有限公司占股45%。
桑泰集团创立于2000年,总部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立足深圳、扎根深圳、深耕深圳的房地产投资开发集团,是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更新、实业经营、产业园经营等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目前在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积极开拓各项业务。集团已开发面积超200万㎡,未来更有十余个占地总面积超过100万㎡,总建筑面积超过500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拔地而起。
深圳市沃泰华康发展有限公司为深圳市沃泰谷生态投资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深圳市沃泰谷生态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2月09日,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投资生态产业;农业项目的技术开发;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许可经营项目是: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的加工等。
03
坂田街道岗头社区金园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意向合作开发招商公告
坂田街道岗头社区金园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项目统筹范围面积约20.47万㎡(最终以政府批准的范围为准)。项目共涉及三个范围,其中利益统筹范围一面积约1.41万㎡,利益统筹范围二面积约10.82万㎡,利益统筹范围三面积约8.24万㎡。
现根据《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18】1号)文件的规定,公开征集意向合作方,公告期为10日,自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7日止。
意向合作方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在深圳注册,具有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三级或三级以上开发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具有十年以上深圳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经验;
3.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具有在深圳范围内与村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合作开发完成的房地产开发经验;
4.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在深圳开发规划容积率面积20万㎡及以上的商业或住宅类项目不少于一个(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5.意向合作方净资产规模应在1亿人民币以上(含1亿人民币),负债率不超过50%,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04
民治横岭蔬菜基地地块及樟坑华侨新村地块留用地合作开发项目合作方征集公告
为提升民治街道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片区经济发展,改善区域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充分挖掘区域价值,提升区域档次,秉着“尊重历史、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和依法依规”原则,深圳市民治东边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民治横岭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民治塘水围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民治向南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民治樟坑股份合作公司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拥有的集体资产5302.47㎡留用地地指标进行合作招商。
该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与民宝路交汇处东南侧,留用地面积共5302.47㎡,项目范围内现状为空地,拟对留用地进行合作开发。根据[龙华新城核心区]法定图则,本项目法定图则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按法定图则为4.6,具体容积率以规划国土部门批准为准。
本项目由合作方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实施主体,股份合作公司予以配合,但是各方权利义务不变。合作方负责完善留用地供地方案手续、报批报建、设计、施工、销售等全部工作,同时承担项目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所需的费用及项目所需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地价款等所有款项。本项目产生的评估费用、公证费用等一切合法的费用(包括选定合作方之前产生的费用)均由合作方承担。
合作方确定后,合作方需向五个股份合作公司分别缴纳人民币俩佰万元项目履约保证金。
合作方应确保本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4年内将物业回迁给股份合作公司,否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合作方按项目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向我方回迁物业等面积支付过渡安置费直到物业正式交付。
本项目正在规划国土部门办理留用地供地方案手续,合作方负责理清本项目留用地供地方案手续办理中相关历史遗留问题。
本次交易范围为5302.47㎡留用地(深圳市民治东边股份合作公司1064.03㎡、深圳市民治横岭股份合作公司84.66㎡、深圳市民治塘水围股份合作公司1393.77㎡、深圳市民治向南股份合作公司1308.01㎡、深圳市民治樟坑股份合作公司1452.00㎡)。
特别说明:
1. 本项目留用地实施方案已经龙华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依据实施方案,民治横岭蔬菜基地(二期)土地整备项目留用地3850.47㎡(横岭蔬菜基地地块征收补偿按《深圳市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市府令第248 号文规定实施);樟坑华侨新村地块土地留用地1452 ㎡(樟坑华侨新村地征收补偿按《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292号规定实施。留用地补偿则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征地安置补偿和土地置换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深府〔2015〕81 号)实施).选址于[龙华新城核心区]法定图则09-01地块范围内,留用地规划功能及容积率根据[龙华新城核心区]法定图则确定,有关具体用地面积及坐标范围以政府最终批准结果为准
2. 本项目留用地面积共计5302.47㎡,其中深圳市民治东边股份合作公司1064.03㎡、深圳市民治横岭股份合作公司84.66㎡、深圳市民治塘水围股份合作公司1393.77㎡、深圳市民治向南股份合作公司1308.01㎡、深圳市民治樟坑股份合作公司1452.00㎡。深圳市民治横岭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民治塘水围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民治向南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民治樟坑股份合作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委托深圳市民治东边股份合作公司通过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合作对象的一切相关事宜,选定合作对象后各股份合作公司分别召开“三会”确认中标结果。
3.本项目涉及的股份合作公司均与深圳市恒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壹公司)签署过前期《委托服务协议》,意向方可向股份合作公司了解《委托服务协议》相关内容。合作方需在签署《留用土地合作开发框架协议》
竞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竞标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需含有房地产经营类项目;
(2)净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现行同行业平均水平;
(3)具有在深圳区域内居住类房地产项目成功开发经验(居住类项目以主体施工许可证、土地合同等材料证明);
(4)竞标申请人近三年内(自 2018 年 9 月 16 日起算;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次报名接受母子公司(限直接持股≥51%)以资信授权方式申请(申请人及资信授权方数量均仅限于1家),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升级以及资产管理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二次城市化从增量开发转型为存量改造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六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中心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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