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新人小林与某婚庆公司签订合同,由该公司提供婚庆服务,小林支付了定金10800元和后续费用总计3万元。婚礼当天,在婚庆公司播放婚纱照的大屏幕上,跳出了不堪入目的色情视频,持续时间长达半分钟。在小林亲友出面制止后,婚庆公司负责人关闭了色情视频。但不久,色情视频再次跳出占据大屏幕,后被再次制止。这段令人“不堪”的意外插曲,不仅让小林及其家人在婚礼当时感到极度不适,而且因参加婚宴的同事亲友事后对此有所议论,小林及其家人因此遭受了严重的心理冲击。
【叶律说法】
婚礼是人生中重要的仪式,一生可能只有一次,对于新人来说意义重大。婚庆公司的失误,居然在婚礼现场弹出色情视频,还不止一次,在场的男女老幼议论纷纷,可以想象小林和未婚妻要遭受大家的指点讨论甚至是取消,无疑受到严重精神损害。那么婚庆公司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小林与婚庆公司签订了《挚爱服务合同》,双方之间形成合同民事法律关系,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小林需要按约支付定金,婚庆公司要提供满意服务。如果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就构成违约行为。
婚庆公司作为专门婚礼服务机构,在播放婚纱照的电脑中出现不雅视频并投放于大屏幕,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未能给新人带来婚庆服务的正面良性效果,违反了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构成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婚庆公司违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小林有两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种是主张解除合同,要求婚庆公司返还已支付的3万元费用,并赔偿违约金,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具体到本案中是9000元;另一种方式是主张定金罚则,要求婚庆公司支付双倍定金,也就是21600元。
婚庆公司的婚礼服务,具有人身专属性和纪念性,以满足精神利益为主要目的,婚庆公司的违约行为造成小林可期待利益丧失,给小林及其家人带来精神损害,要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婚庆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呢?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是指播放、放映、出租、出借、承运、邮寄等。
该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心态上存在犯罪故意,也就是明知是淫秽物品而仍然传播。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使他人分享刺激,或者以此报复他人或引诱他人堕落等。过失不构成本罪。
如果行为人因为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误将有淫秽物内容的书刊、图片、视频等传播出去的,不能以犯罪论处。本案中,不雅视频是由于婚庆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造成,并不存在犯罪恶意,因此不存在犯罪故意,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婚礼可能只有一次,一定要选择专业正规机构,避免花钱不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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