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柳波 沈秋 武秋实)明知他人从事洗钱犯罪,不仅不向公安机关报案,还提供名下银行卡给洗钱团伙使用,通过“黑吃黑”的方式将诈骗款据为己有,岂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公安县公安局斗湖堤派出所破获一起诈骗案件,抓获三名涉案嫌疑人。
8月25日,斗湖堤派出所接到公安县公安局“三涉”办公室推送线索,称辖区居民马某名下一张银行卡接受过外地电信诈骗受害人汇款,可能涉嫌犯罪。接到指令后,办案民警立即行动,上门将马某传唤至斗湖堤派出所接受调查。
马某称,是在武汉喝酒的时候认识了一个上海籍的朋友,便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了他,现在也联系不上他。
这一套空口说辞并不能取信民警。民警核查马某银行卡的流水,发现除了一笔38888元的涉诈资金流动之外,之前还有多笔存入1元,取出1元的记录,马某对此却没有合理地解释。办案民警判断,这是嫌犯在试卡。
经过民警再三做工作,马某供出了同伙肖某、罗某,并交代了事情经过。8月初,他接到朋友肖某电话,问是否有银行卡出售,肖某称通过朋友罗某能高价卖给河南籍洗钱团伙。马某见有利可图,于是答应了。但马某与肖某、罗某见面后,三人却有了新的密谋。既然是诈骗资金,何不想办法据为己有?
8月3日,马某将银行卡卖给诈骗团伙后,当天下午三点多,洗钱团伙通过操作,将一笔38888元涉诈资金转入马某银行卡内。三人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将银行卡内的涉诈资金一次性提现瓜分,他们认定诈骗洗钱团伙不敢报警,却不料半个月就全部落入法网。民警对三人违法所得进行了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