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的起因,其实是由日本人矛盾和变态的心理造成的,说矛盾,是日本既想驱逐美英势力又不想过分刺激它们,因为这些当时的强国在中国有着很大的殖民与经济利益,日本人担心一旦正式向中华民国宣战,美英会认为自身的在华利益最后将完全丧失,带来不可预估的后果,比如全力援助蒋政权抗战、比如会对日本实施制裁等等。说变态,其中牵扯的政治因素可就复杂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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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日本不承认当时的中国是一个完整的统一的国家,以此来规避在国际舆论中遭到千夫所指的风险,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开始,日本人玩的就是这个套路,也就是说,只有把东北三省塑造成“没有国家主权的独立地区”,才能给关东军用武力侵略寻找合理的借口,所以日本人給它的定义是“满洲事变”,公开挑战华盛顿九国公约的举动,是必须当着婊子还得立牌坊的。
而实际上,张学良1928年已经宣布易帜,奉军改称“国民政府东北边防军”,但是日本人瞪着眼睛只称为“满洲”,其心昭然若揭。同理,当全面抗日战争于1937年爆发以后,日本仍然认为中国是个没有组织、没有统一的国家,在这样的地区展开军事行动,是不需要宣战的,遂单方面命名为“中国事变”,再后来战争继续扩大后又改称“支那事变”,以武装冲突的名头掩盖侵略战争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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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日本人深受“门罗主义”的影响,所谓门罗主义是美国总统门罗在1923年提出来的理论,大概意思是:“欧洲任何列强,不得把美洲大陆已经独立自由的国家当作将来殖民的对象。美国不干涉欧洲列强的内部事务,也不容许欧洲列强干预美洲的事务”。日本学得很快,但是学歪了,打出的旗号是西方列强也不能干涉东亚的事务。
通俗解释的话,就是日本人认为东亚是自己的势力范围,中日之间的战争属于东亚内部事务,不存在宣战一说,美英也不应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如果你足够了解日本二战期间提出来的所谓“大东亚共荣圈”的概念,就能够理解日本人的心理了。由此引申出来的最后一点,即是天皇认为,只有对欧美强国开战,才需要进行宣战。
在这种变态的逻辑下,日本人1938年明确宣布: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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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日本从一开始就未正式宣战,老蒋也决定不进行宣战,他的第一个理由,是国民政府军事实力不足,还没有做好与日本全面开战的准备;第二个理由,是担心一旦宣战,就会给日本用武力迫使中国签订和约的企图和机会,使它能够合法地占有用武装侵略得到的一切,即便是在庐山讲话中,老蒋也一直强调:“我们是应战,不是求战,是正当之防卫”。
其实还有一个拿不上台面的原因,那就是老蒋对日抗争的信心不足,认为凭借中国自己的力量难以战胜日本,不宣战则可界定为“局部冲突”,可以不让中日关系彻底走进死胡同。在1937年到1939年的两年多时间里,德国、英国都“应邀”对中日之间事实上的战争状态进行过调停,东京和重庆也都分别提出了自己的条件,只是因为双方差距太大而没有达成协议,如果中日正式宣战,那再请人调停就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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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一个奇怪的形象出现了,全面抗日战争打了四年多,中日双方都没有向对手宣战,以稀里对糊涂,尤其是日本人扶植汪伪政权粉墨登场以后,更不考虑宣战事宜,因为他们对外宣称,汪伪政权才是中国的“合法政府”,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对重庆一个“地方政权”宣战?而对于确立“苦撑待变”战略的老蒋来说,不宣战可进可退,维持当时的状态并没有坏处。
至于台面上的理由,卢沟桥事变后不久的1937年7月16日,国民政府曾召开会议讨论对日宣战的问题,当时考虑的两条,一是中国军需品有相当大一部分需要外国输送,如果宣战,日本政府可以以交战国的身份,通过各国禁止一切军需物资和军需原料输入中国。二是中国在日本的侨民很多,中日一旦宣战断交,国民政府没有能力将侨民接回国内,他们将面临危险,会议因此作出决定:对日不宣战,不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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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需要说明一点,中日两国之间没有宣战,后面跟武器和战略物资禁运的关系不大,美国1936年的《中立法案》规定禁止向交战国输入武器和军事装备,但同时规定:“对某些国家是否存在战争状态、是否适用于中立法,由总统决定”。也就是说,判定是否处于战争状态跟你们宣不宣战没毛关系,裁定权在美国总统手里。
而在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后,罗斯福已经认定为战争状态,所以中日两国都不可以从美国获得武器弹药和军事装备,可问题是日本的军事工业要完善得多。而且《中立法案》还不包括武器装备之外的其他战略物资,到1939年又修正为“交战国付现金并用本国船只装运”,假惺惺表示美国船只不得介入战略物资交易,注意重点,美国此时已经认定中日为“交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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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以日本海军的力量,对比几乎全军覆灭的民国海军,这样的法案只是纵容了日本人,因为国民政府就算交了钱订了货,也根本无力把物资运回来,日本海军封锁了全部海岸线,同时占领着绝大部分重要港口。此一点同样适用于向其他国家采购军需物资,包括苏联的军援,也是在秘密状态下进行的,根本与宣战没有挂钩。
弱国无外交,美国的绥靖政策和所谓中立的态度,无论国民政府宣战与否,都占不到什么便宜,也没什么区别。所以,战争爆发之初国民政府考虑的不宣战因素,稍微占得住脚的只有侨民问题,到1938年以后国民政府仍未宣战的深层原因,即是前述老蒋的明暗三点原因,其中最关键的,个人感觉还是对日作战信心不足,实力决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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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战而不宣的奇葩情况持续到了1941年底,珍珠港事件爆发后,国际形势已经大变,美英先后对日宣战,中国摆脱了孤军奋战的局面,老蒋也不用担心美英继续袖手旁观,于是决定主动向日本宣战(这回不担心侨民了?)。不仅如此,还以美英盟国的身份,同时对德国和意大利宣战,训令是由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行政院长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老蒋、其他四院院长孙科、居正、于右任、戴季陶联名签署的。
国民政府对日宣战时间:1941年12月9日下午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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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老蒋还专门发表了谈话进行说明:“本日发表宣战文告了此大事,必须从大局远者着想,此次世界战局,必为一整体解决,断不容分别各个媾和,否则,虽成功亦败亦”。这个心路的变化过程,得综合历史进程细品,很耐人寻味。
而日本虽然对美英宣战,还是死倔着没有对国民政府宣战,倒是指使汪伪政权,于1943年1月9日对同盟国宣战,其变态逻辑实在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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