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李先生早些年自己花钱买了一棵香樟树,种在院子外,因为树枝遮挡了阳光,李先生雇人修剪,却被城管部门认定为“砍伐”树木,并作出14.4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此事引发不少人的疑惑:城管队员的执法依据是什么?
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凌文元解释:依据的是《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禁止擅自砍伐树木。由于李先生已经把香樟树砍成了树桩,因此被认定为“砍伐”,而不是“修剪”。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城管队员做出了“应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的处罚决定,给予标准最低的5倍罚款,即14.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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