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 8月13日上午,财经网产经由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白金酒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被宜兴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433.8769万元。
另据天眼查关联案件显示,此案疑因宜兴市金鱼陶瓷有限公司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白金酒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而起。今年5月,宜兴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白金酒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43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财产。
据悉,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持有白金酒公司40%股权,系第一大股东。而茅台保健酒公司系茅台集团100%持股的子公司。
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编辑: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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