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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从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
为加快推动香洲区增设电梯工作,
香洲区政府日前审议通过
《珠海市香洲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对增设电梯的工作机制、申请程序、
审批流程、补偿利益、质量监管等问题
进行了优化。
据《实施细则》,
申请增设电梯时,
合法权益受不利影响的
第一、二层业主依法可获得适当补偿,
补偿总金额
不宜超过增设电梯总工程费用的30%。
快来看看《实施细则》
都有哪些亮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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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实施细则》亮点
#0 1
据了解,《实施细则》放宽了申请增设电梯的范围,不再限制“别墅、村民住宅”增设电梯。规定本单元内有多套住宅且全部为同一产权人及独立产权住宅建筑(含别墅),都可增设电梯;增设电梯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明确加装电梯,取消一票否决制;简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基本实施程序及审批流程,实施联合审查等联审联办制度,提高增设电梯项目的审批效率。
#0 2
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审查室主任廖丽燕介绍, 《实施细则》完善了对可能受影响的 利害关系人民事权益的保障。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给中、高层的多数住户带来便利,但同时也可能给低层住户带来通风、采光、噪音、通行 等方面的影响,住户之间权益协调难。着眼于更好地维护各方业主(包括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基本民事权益,《实施细则》规定如增设电梯导致有关业主的采光、通风、通行或房屋价值等合法权益受到不利影响的,应当依法给予适当补偿。“原则上,受不利影响的第一、二层业主补偿总金额不宜超过增设电梯总工程费用的30%。”廖丽燕说道。
#0 3
此外,《实施细则》还完善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电梯后期安全维护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比如《实施细则》增加了规定:增设电梯开工前,申请人应当办理施工登记备案手续,领取《香洲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登记备案回执》后开工;电梯安装前,申请人应当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电梯安装告知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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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据悉,
截至目前,
香洲区老旧小区已增设电梯94台,
正在施工56台。
香洲区今年有望完成
100台增设电梯的审批工作。
文/珠海发布 马涛
图/珠海发布 钟凡
责任编辑/谭伟江
编辑/江传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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