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房子都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毕竟随着房价越来越高,大家购房压力越来越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6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统计数据》显示,除了4大一线城市继续领涨全国外,相比较5月份,只有55城房价环比上涨,减少了7个。但实际上按照官方数据来看,现阶段国内平均房价早已突破10000元/㎡。
可以说,现阶段买房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买房太难了。一般来说,基本都需要通过贷款买房。不过贷款买房就涉及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房贷没还完前,房子是属于银行的,如果这个期间房子出现什么问题,需要赔偿银行吗?
要知道,近期的河南暴雨引发了极大的关注,很多地方房屋被淹了,巩义甚至有一座7层的住宅楼被洪水冲倒塌了。万幸的是,里面的居民提前撤离,没有人员伤亡。但是问题也来了,如果这被冲倒的房子是从银行贷款买的,那房子冲垮倒塌了,房贷还要还吗?还不起怎么办呢?我们今天就来好好聊一下。
01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虽然房子被洪水冲走了,但这跟银行并没有关系。可能有人不解了,我房子都没了,还得还房贷,这过去吗?
说的
其实这样想是不对的,要知道,你跟银行是借款关系,你跟银行签订的是借款合同,房子只不过是一个抵押物,虽然抵押物没有了,但是你跟银行的借款关系还是存在的,钱当然是要还的。
打个比方,你从银行贷款买了辆车,然后你买完车之后被冲走了,难道你就可以不用还钱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银行就是一个出借人而已,就把钱借给你了,就跟你找其他人借钱是一样的道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能因为你买的东西毁损了,就不还钱了,这是行不通的。
其次,如果真的还不起怎么办呢?
其实关于这个情况,银行一开始就有做好降落伞了,在我们跟银行房贷合同内容中约定: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乙方(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银行)有权停止提供未拨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
说白了,如果房价下跌,或者出现天灾人祸,导致房子没了,不够还银行的欠款,那么银行有权利要求你补差价,如果你补交不上的话,那这套房子就会被回收,拍卖,以此来还清银行的贷款。
举个例子,你跟银行贷款了70万,然后房子遇到天灾人祸,你就没了房子作为抵押,就需要把这70万的钱补上,如果不补上,就可能被列为失信人。
当然,中国有句俗语叫“法理不外乎人情”,意思是:法律是不能触碰的道德底线,同时也要考虑人情的因素,洪水导致的灾害不是法律问题,而是社会和民生问题,洪水已经导致大量同胞失去亲人、房屋倒塌、生活流离失所,这个时候逼着灾民去还债,可能会彻底击溃灾民的心理防线。
02
说白了,在这种天灾人祸的时刻,不可能让大家真的去还债,这有点不太人道。大家也可以参考一下汶川当年的情况,当时对于一些房贷借款人,没能获得保险赔偿的,全部按照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所以从实际生活中来看,部分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房屋倒塌,是可以不用继续偿还房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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