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佛冈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7月20日,佛冈县纪委书记宋小平从佛冈县人大常委代主任黄小云手中接过任命证书。程浩 摄
此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佛冈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佛冈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规定》,新任职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程浩 摄
会议决定任命:宋小平同志为佛冈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佛冈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郑阳胜同志为佛冈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李功节同志佛冈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宋小平个人履历:
宋小平,江西人,1970年5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法专业。 2021年,任佛冈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记者】程浩
【通讯员】张芳懂
【作者】 程浩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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