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公共绿地
是全体业主所共同享有的。
小区绿化属于城市公共绿化的一部分
不可以随便改建!
市民反映:
盐城大丰区今日小区强行拆除公共绿化!变为私有停车位!今日小区本来就属于老小区,并属于政府改造工程之一,对于本小区,停车位紧张,不够停,私自拆除小区绿化,建停车位,转为私有制!这一行为,严重影响了小区业主的管理制度,违背了社会道德!
这反映出其素质极差!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如果大家都这样做,把公有制,变为私有制,还不乱了套!每次回来都找不到停车位,好不容易找到,半夜还被叫醒,叫挪车位,说这是他们自己搞的车位!还强词夺理,强势汹汹,这种人可以说是恶势力吗?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解决这类问题,今日小区停车位不够,政府可以出面把绿化拆除一部分,改建成停车位,并登记业主车辆信息,看能不能实行1:1制度,收取相应的停车费!这些都不是问题,主要是这种恶势力,太恶劣!行为太可耻!有相关业主已打电话至12345举报,希望尽快落实,以下图片来自今日小区东区,30至36号楼。
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属业主共有。如果想将小区绿地改变成停车位,物业公司应该召开业主大会,并征求业主意见。只有参加的人数和同意的人数都超过三分之二,才能通过此意见。
光是业主同意还不行,还得经过绿化部门的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因此小区绿化属于城市公共绿化的一部分,不可以随便改建。绿化带如果要改为停车位,要进行审批。希望今日小区物业能够尽快核查、处理违规拆除绿化私建停车位这一行为,督促其及时恢复毁坏的绿化,如拒不还原,且态度恶劣者,应向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社区相关部门反映,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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