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短裙的黄女士在排队时,一个男子排在她后面,不过男子不老老实实的排队,而是不断往黄女士身上贴,不停偷瞄她裙子。发现不对之后,黄女士迅速报了警。
警察赶到之后,男子想从出口逃跑,民警一路追过去将其摁倒在地。并从他的身上搜出了4套设备,3张内存卡。该男子使用的偷拍器隐蔽性极强,绑在鞋面上很难被发现。
幸亏黄女士警觉性高,也多亏了民警及时赶到,很明显这个男子是一个偷拍惯犯了,专门瞄准穿短裙的女士,尾随在后面,把脚伸到裙子下面偷拍。由于隐秘性极高,很多人被偷拍之后很难发现。
这里也提醒一下女孩子,外出时一定提高自己的警觉性,不要给坏人有可乘之机。那么对于偷拍的男子,被民警抓获之后将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处罚呢?
首先想到的应该是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该条文规定,对于“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也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当然《治安管理处罚法》只是行政法领域内的手段,如果取证完善还可以诉诸民法和刑法手段。
一旦偷拍者侵犯到了受害者的隐私权,受害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偷拍者将偷拍的视频流传到了网上,严重损害了受害人的隐私和名誉,可以依据《民法总则》第110条等法条提起侵权赔偿。
假如偷拍者将偷拍视频制作成淫秽物品进行售卖,可依据我国《刑法》第363条和第364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的罪名处罚。
根据《刑法》第363条第1款与第36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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