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5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了《浙江省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根据计划,未来5年,该省农业农村系统将实施“产业促共富”“建设促共富”“帮扶促共富”“改革促共富”“数字促共富”五大行动。
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展与规划处处长吴新民介绍,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方面,该省将深入实施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探索农民自愿有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和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在农业产业方面,该省将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1000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十万个农创客,建设提升100个现代农业园区,打造10条百亿元以上的标志性产业链。
在精准帮扶方面,该省将启动实施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系统构建县村人帮促机制,统筹推进县、村、人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率先构建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的“帮共体”,采取“一户一策一干部”的人盯人战术,帮助低收入农户增收,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
“十四五”期间,每个“帮共体”筹集项目资金不少于1亿元,每个县至少有1个产业“飞地”。同时,该省将深入推行“村庄经营模式”,规范发展强村公司,完善“飞地”抱团机制,大力推进强村带弱村。
“到2025年,全省农业劳动生产率要从4·1万元/人增加到5·5万元/人,农民收入从31930元增加到4·4万元,低收入农户收入从14365元增加到2·4万元。”吴新民说。
共同富裕计划定下了具体指标:到2025年,浙江省城乡收入倍差从1.96缩小到1.9以内,低收入农户与全省农民收入倍差从2.22缩小到1.9以内,山区26县农民与全省农民收入倍差从1.32缩小到1.2以内。
同时,村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将达50%以上。(浙江广电集团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夏学民 通讯员 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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