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晋城城区这些人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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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城区这些人获补贴
赶快申领!
01晋城市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政策清单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周岁的奖励对象,以人为单位
(三)补助标准:80元/人/月
(四)申领流程:本人申报,村(社区)计生办审核、镇(办)卫计办复审,区卫体局确认,三审三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七)咨询电话:靳云霞 0356-2061928
(八)政策依据: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晋卫家庭发〔2018〕2号)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1、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起,以人为单位
2、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起,以人为单位
3、对三级及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以人为单位
(三)补助标准:
1、独生子女伤残家庭,550元/人/月
2、独生子女死亡家庭,650元/人/月
3、三级及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一级400元/人/月
、二级300元/人/月、三级200元/人/月
(四)申领流程:本人申报,村(社区)计生办审核、镇(办)卫计办复审,区卫体局确认,三审三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七)咨询电话:靳云霞 0356-2061928
(八)政策依据: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晋卫家庭发〔2018〕2号)
三、老年村医退养补助项目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颁布后,依法取得乡村医生及以上执业资格,正式受聘于村卫生室工作,年满60周岁且连续在村卫生室执业满10年以上的离岗人员。
(三)补助标准: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上250元/人/月;20年以上350元/人/月;30年以上450元/人/月。
(四)申领流程:本人申请,村卫生室和村委会审核通过后,在村委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报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卫体局审核,区卫体局审核后于每年10月份前,统一报市卫健委和省卫健委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补助范围。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王小年 0356-2060516
(八)政策依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晋政办发[2015]82号)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卫基层发[2018]5号)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发放问题的通知》(晋卫农[2014]2号)
《关于调整全区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标准的通知》(城卫体发[2020]304号)
四、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项目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本人年满60周岁止(以人为单位统计)
(三)补助标准:50元/人/月
(四)申领流程:本人申报,村(社区)计生办审核、镇(办)卫计办复审,区卫体局确认,三审三公示,每年4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七)咨询电话:靳云霞 0356-2061928
(八)政策依据: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0〕122号)
《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财政负担比例的通知》(晋市财教[2011]41号)
五、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家庭,以户为单位统计(三)补助标准: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户口,子女年满10周岁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至3000元奖励金;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00元奖励金
(四)申领流程:本人申报,村(社区)计生办审核、镇(办)卫计办复审,区卫体局确认,做到三审三公示,每年4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七)咨询电话:靳云霞 0356-2061928
(八)政策依据: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0〕122号)
《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财政负担比例的通知》(晋市财教[2011]41号)
六、农村双女绝育家庭一次性奖励项目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双女绝育家庭,以户为单位统计
(三)补助标准:一次性奖励3000元(第二个女孩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0元(第二个女孩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
(四)申领流程:本人申报,村(社区)计生办审核、镇(办)卫计办复审,区卫体局确认,三审三公示,每年4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七)咨询电话:靳云霞 0356-2061928
(八)政策依据: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0〕122号)
《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财政负担比例的通知》(晋市财教[2011]41号)
七、领证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项目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家庭,以户为单位统计
(三)补助标准:一次性奖励5000元
(四)申领流程:本人申报,村(社区)计生办审核、镇(办)卫计办复审,区卫体局确认,三审三公示,每年4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七)咨询电话:靳云霞 0356-2061928
(八)政策依据: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0〕122号)
《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财政负担比例的通知》(晋市财教〔2011〕41号)
02晋城市城区民政局2021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政策清单
一、城乡低保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居民收入不达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
(三)补助标准:城市低保660元/月;农村低保5640元/年。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区民政审定-区财政拨款-区民政打卡发放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赵良杰 0356-2581365
(八)政策依据:
1、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57号).pdf
2、《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晋市民〔2021〕11号).pdf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所有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所有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
(三)补助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按上一年度全省农村低保标准的15%和20%确定。2021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6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9元/人/月。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区民政审定-区财政拨款-区民政打卡发放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赵良杰 0356-2581365
(八)政策依据:
1、《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晋政发〔2016〕5号).pdf
2、《晋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市民〔2016〕40号).pdf
3、《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晋民发〔2020〕51号).pdf
三、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补助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为1000元/人/月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区民政审核-区民政打卡发放
(五)发放方式:通过银行卡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季发放
(七)咨询电话:王群群 0356-2581376
(八)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2、《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1〕66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民发〔2019〕86号).pdf
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三)补助标准:
1、基本生活标准:集中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城市特困10296元/人/年,农村特困8460元/人/年;分散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城市特困10296元/人/年,农村特困7332元/人/年;
2、护理补贴:集中供养护理补贴标准:全自理170元/人/月,半自理425元/人/月,全护理850元/人/月;分散供养护理补贴标准:全自理100元/人/月,半自理200元/人/月,全护理300元/人/月。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区民政审核-区民政打卡发放或拨付到供养机构
(五)发放方式:分散供养通过银行卡发放;集中供养由区民政通过银行拨付到供养机构。
(六)发放时间:按季发放
(七)咨询电话:王群群 0356-2581376
(八)政策依据:
1、《国务院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pdf
2、《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61号).pdf
3、《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晋市民〔2021〕11号).pdf
五、临时救助补助资金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三)补助标准:临时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一年内,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
急难型救助对象。
对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导致人身或财产受到严重伤害,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急需救助的家庭和个人按2000-10000元救助。
支出型救助对象。
对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按2000-10000元救助。
2000元以下(含2000元)小额临时救助,可由镇(街道)直接进行救助。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区民政审核-区民政打卡发放
(五)发放方式:通过银行卡发放
(六)发放时间:适时发放
(七)咨询电话:王群群 0356-2581376
(八)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pdf
2、《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晋政发[2015]3号).pdf
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晋市民〔2020〕10号).pdf
03晋城市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
一、伤残人员残疾抚恤资金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
(三)补助标准:
因战一级96970元/年,因公一级93910元/年,因病一级90830元/年;
因战二级87750元/年,因公二级83140元/年,因病二级80030元/年;
因战三级77000元/年,因公三级72360元/年,因病三级67770元/年;
因战四级63110元/年,因公四级56970元/年,因病四级52350元/年;
因战五级49290元/年,因公五级43100元/年,因病五级40030元/年;
因战六级38510元/年,因公六级36440元/年,因病六级30780元/年;
因战七级29270元/年,因公七级26200元/年;
因战八级18480元/年,因公八级16920元/年;
因战九级15350元/年,因公九级12330元/年;
因战十级10780元/年,因公十级9220元/年。
(四)申领流程: 个人申请、区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审批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郭倩 0356-2081208
(八)政策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413号)
2、《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
二、“三属”定期抚恤金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
(三)补助标准:烈属30780元/年,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6440元/年,病故军人遗属24870元/年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区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审批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郭倩 0356-2081208
(八)政策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413号)
2、《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
三、“三红”人员生活补助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
(三)补助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69040元/年、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67240元/年、红军失散人员30340元/年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区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审批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郭倩 0356-2081208
(八)政策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413号)
2、《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
四、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三)补助标准:8400元/年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区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审批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郭倩 0356-2081208
(八)政策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413号)
2、《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
五、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在乡老复员军人
(三)补助标准:抗日战争时期入伍19240元/年,解放战争时期入伍18540元/年,建国后至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18440元/年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区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审批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郭倩 0356-2081208
(八)政策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413号)
2、《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
六、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三)补助标准:8520元/年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区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审批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郭倩 0356-2081208
(八)政策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413号)
2、《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
七、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三)补助标准:6480元/年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区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审批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郭倩 0356-2081208
(八)政策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413号)
2、《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
八、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资金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三)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每年补助540元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区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审批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郭倩 0356-2081208
(八)政策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413号)
2、《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
九、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一至四级分散安置的残疾军人和移交安置且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级和六级的残疾军人
(三)补助标准:
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3010元/月,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2410元/月,因病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1810元/月,因患精神病评定为五级和六级的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1510元/月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区级受理审核。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郭 倩 0356-2081208
(八)政策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413号)
2、《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一至四级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19号)
04晋城市城区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
一、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城区户籍,拥有机动轮椅车代步的下肢残疾人;申报车辆需完全符合国家技术标准(GB12995-2006),必须是燃烧汽油的正三轮摩托车,长度延长到2.8米以内(包括2.8米),二轮摩托、汽车、农用拖拉机及电瓶车均不属于申报范围。
(三)补助标准:260元/车/年
(四)申领流程:本人申报,镇(街道)残联审核,区残联审批,公示后发放
(五)发放方式:通过银行卡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年发放
(七)咨询电话:段小建 0356-2056521
(八)政策依据:
1.《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的通知》
05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宣传部2021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政策清单
一、乡镇(公社)老放映员补助资金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1993年12月31日(含)之前,曾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且持有“三证”(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文件的人员。
(三)补助标准:20元*放映工作年限/人/月
(四)申领流程:市财政局审核申报,报省委宣传部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六)发放时间:省按年拨付资金,区级结合实际分批发放
(七)咨询电话:0356-2039463
(八)政策依据:
1.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新广发〔2015〕39号)
2.晋城市文化局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文发[2015]149号)
大家速速扩散!
来源 |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 编辑 | 晋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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