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吉安小区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被罚3万元。
珠海街道办事处在铁橛山路建设的吉安小区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依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建设单位和个人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或者继续施工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6月25日,青黄综法罚字[2021]第202101502号作出罚款30000.00元的行政处罚结果。
今年3月有媒体曾报道,吉安小区属原珠山街道建设的经济适用房,现在属于珠海街道办事处,业主买房十四年办不了房产证。珠海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建设年代早,规划验收虽然在以前通过了,但是达不到现在的要求,所以没法办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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