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江苏省高邮市突然跑出来一个地下市长,手下养着一大堆打手,建立起一个组织结构非常严密的地下王国。他们大放高利贷,暴力追债,逼债,民愤极大。他们还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在社会上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抢他人住宅。他们利用自己的恶名和暴力手段介入他人纠纷,谋取不当利益,在一些公开场合寻衅滋事,让当地老百姓敢怒又不敢言。
但这个团伙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五年以后该地下政府被法院依法判决,他们的首领是被称作为地下市长的黄某,法院判处其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窝藏罪等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处罚金150万人民币。
开地下赌场赚取八十余万
黄某时年34岁,是江苏省高邮本地人。上了高中以后就踏入社会。2000年12月,黄某就因为寻衅滋事被警方抓获过,还被判了三年。2005年以后,黄某和他一些在监狱中认识的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一个放高利贷的小团伙,专门以放高利贷为收入来源。他们下面还养着一大批打手,谁敢欠钱不还,他们就会采用各种方式来进行追债逼债,已经具备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典型特征。在他们组织内部,黄某是当之无愧的老大,小弟们都叫他是黄市长。
小弟们给他一个市长称号,黄某也觉得自己越来越像市长,他甚至把自己当成了土皇帝。他长期霸占高邮市的民间借贷市场,尤其是讨债手段更是无所不用其极。采用威胁殴打,喷油漆,损毁财物,抢夺财物等方式要求被害人还本付息。因为他的利息实在太高,很多被害人哪怕变卖房产都无法还上他的高昂债务只能远走他乡。
除此之外黄某又开设地下赌场,网罗了一大堆打手作为赌场保卫人员。他不光从赌徒那里抽取高额抽成,还会为参赌人员提供炸金花,炒锅等方式的赌博活动,仅赌场一项就非法获利八十余万元。
嚣张的黄市长手下
2006年7月份一天晚上,由于当地一家保险公司的领导吴某在黄某开设的赌场中借高利贷用于赌博却无力偿还,黄某就带着多人跑到吴某家中,一脚踹开吴某家的大门对吴某进行殴打。还告诉吴某说,再不还钱就会伤害吴某家人。
他还跑到吴某老婆工作单位去找麻烦,在外面大喊大叫以此来给吴某施加压力。吴某没办法,找到他的老父亲借了30万还给黄某,但就算这样也没有得到个清静。黄某还是不断去找吴某麻烦,没办法吴某只能变卖房屋来偿还黄某债务,最后导致夫妻离婚,吴某也远走他乡。
老大狂成这个样子,底下的小弟当然也会越发嚣张,毕竟人家可是有“黄市长”撑腰。有一天黄某手下的梅某和柏母几个人在高邮市一家饭店吃饭,谎称该饭店鸡肉串变质吃了以后一直拉肚子为由,一直在饭店里面找麻烦,甚至还强迫饭店负责人吃下生鸡肉。
地下政府井然有序。
这个地下组织分工非常严密,成员都是自愿加入或者通过朋友介绍加入的。他们分工明确,并且拥有着固定的工作要求。“黄市长”也非常善于笼络人才,他利用金钱,物质,感情等手段让手下兄弟们对他死心踏地。
2008年8月,黄某为了讨还周某所欠的31万元债务,让他的手下人陈某,孙某和朱某强行闯入周某家中,在人家家里面连吃带睡一共待了七天时间,导致周某家里无法正常生活,只能离开家住到亲戚家里面。
周某后来实在受不了,就把他正在负责建设的高邮市周山镇一些商品房卖掉偿还黄某债务,黄某也因此案发。
经过检察机关查实,在2005年~2009年4月里,仅仅黄某在银行开设的私人账户中就流入资金一千六百八十余万元。黄某有五套房产,其中一套是别墅,两套是商品房,还有两套商铺,小汽车一辆,还拥有一家宾馆的完全股权,开了一家洗衣店。案发时候外面还有200万的高利贷还没来得及收回。
判决书112页例,历时7个月审结
扬州日出律师事务所蒋春贵主任是黄某犯罪团伙辩护律师之一,当时他主要负责对第三被告人进行辩护。蒋春贵主任在回答记者采访时说,在很多人看起来,这些人犯下了如此滔天罪恶,怎么可以有律师去为他们辩护呢?别说受害者不理解,就连我身边的一些朋友都不愿意让我去给他们辩护。
但蒋律师说,律师为被告人辩护是因为社会有需要,而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案件。就算是再罪大恶极的人也有享受法律辩护的权利,这是法律付给律师的神圣使命。律师就是要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帮助法院理清事实真相。
根据法院一位专门负责对外宣传的工作人员表示,黄某犯罪团伙卷宗达到58本,判决书长达112页,由此可见他们在当地到底做出了怎样的罪行,法院工作人员花费了整整七个月的时间才将该案件的一审审理完毕。
2010年4月30日,法院对黄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这个在高邮市为非作歹五年多的黄市长总算被彻底打掉。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处罚金150万,他的七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到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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