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即日起到8月底,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查整治工作。
“企业自查+县区互查+市级督导检查”,确保排查整治不走过场
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较真碰硬,不走过场,此次采取“企业自查+县区互查+市级督导检查”方式进行。
企业自查:要求管道燃气企业全面排查燃气供应场站设施和管网,以及各类场所和用户燃气使用是否安全。瓶装液化气企业全面排查各类证照、设备、安全标识、人员、车辆是否合规。
县区互查:各县区在做好属地排查整治的同时,还要在市督导组指导下,开展交叉互查,重点检查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和餐饮场所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市级督导检查:主要检查省安委会“三停气、六一律、四追责”要求的落实情况,督查企业自查和县区互查。
9月1日前,全市城镇餐饮行业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按照要求,9月1日前,我市所有城镇餐饮行业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全部安装到位。
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要对非法瓶装液化气换气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对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按规定停止供气或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完成;
拒不整改的,严格依法查处,并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顶格处罚、扣押或吊销证照等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资料图片,文图无关)
以下三种行为将被强制停止使用燃气
■ 根据省安委会要求,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店,必须加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未加装整改的,应停止供气;
■ 居民用户使用不具备熄火保护装置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拒不整改的,应停止供气;
■ 燃气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入户安全检查或用气场所、燃气设施、用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应暂停供气。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将以省安委会“三停气、六一律、四追责”要求为准绳,以“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的态度,对发现的各类燃气安全隐患 问题“立查立改”。
如果群众发现身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可通过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12319热线等渠道举报,城市管理部门将及时调查处理。
(资料图片,文图无关)
提醒:市民购买瓶装液化气,认准这8家机构
日前,针对使用瓶装液化气的用户,市城市管理局发出特别提醒。按照《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我市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目前市区共有8家瓶装液化气企业及分公司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除此以外,市区内所有的液化气储气点、换气点、供应点都是非法的,也是政府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
为保证用气安全,广大群众要选择正规企业购买瓶装液化气,自觉抵制、举报非法的储气点、换气点和气贩子。
快给身边亲友们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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