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潍坊市委员会原常务委员,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广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潍坊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不久前的4月23日,潍坊市诚信建设促进会二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大会在日照银行潍坊分行顺利召开。潍坊市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中级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张广孝曾莅临会议指导。
据公开资料显示,1980年6月,张广孝毕业于山东牧校七七级中二班。1980年6月至今,曾先后担任临朐县柳山镇兽医站站长,中共临朐县柳山镇党委委员,杨家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中共潍城区符山镇党委书记、人大主任,中共潍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中共潍坊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等职务。
张广孝个人履历不可为不精彩,先后荣获山东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曾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一次,被山东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记二等功一次,被潍坊市委市政府记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三次。在任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期间,率先在全国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积极参与建立“诉讼诚信体系建设”、“诉调对接机制”等多项司法改革,受到了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领导的批示肯定。2012年6月,山东省高院在潍坊召开现场会,推广了潍坊法院诉讼诚信体系建设经验做法。中共潍坊市委第八次、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潍坊市第十三届、十五届人大代表,潍坊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潍坊市政协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共潍坊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来源:潍坊市纪委监委
来源:潍坊市纪委监委网站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海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潍坊市纪委监委指定,诸城市纪委监委对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海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海明违反政治纪律,拉帮结派,在党内搞团团伙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私车公养;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倒卖项目土地赚取经济利益;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刘海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刘海明理想信念丧失,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工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并报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海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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