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辽河中院民一庭编印完成《民法典普法宣传读本》。
该读本正文共计76页,按照民法典篇章体例,选取59个社会生活中最常见、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法典话题,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对民法典进行解读。该读本内容通俗易懂、图文并茂,贴近群众生活,能让读者在较短的时间里对民法典的主要内容有一个大致了解,是普通群众学习民法典的有效方式。
当前,全院干警踊跃学习。同时,通过诉讼服务中心、法治进企业、法治进社区、法治进校园等平台和渠道向油区企业、职工以及中小学生等免费发放。
干警学习体会
01
《民法典》与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对于公民积极行使和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利意义重大。我们不仅要认真学习《民法典》,还要做法治思想的传播者,推动全民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自身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想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行政庭吴蕾
《民法典》是所有法律中最具有生活品格的法律,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提供了明晰的、共同的规则,对于生活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民事主体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准确判断自己从事一定行为或者不从事一定行为的法律效果,从而决定是否从事民事活动。
——行政庭周琦
02
03
2021年5月28日,是我国《民法典》诞生一周年。这部“接地气”的人民法典,覆盖了每位公民“从胎儿到身故五十年”的一生,与每一位公民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关系到每一位公民切身利益,值得我们每一位公民去学习、去尊重、去守护。作为法院工作人员,我们更应该学深、学细、学好民法典,领悟和践行民法典的真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帮助身边的每一个人熟悉、用好民法典,为社会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政治部刘亚楠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民事主体,由于其心理、生理或者市场交易地位原因,可能在民事活动中处于弱势地位。《民法典》关于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大额打赏主播、游戏充值等行为无效的规定,有效地保护了整体上处于弱势地位的民事主体的民事合法权益。
——民一庭赵铎
04
来源:辽河中院
制作丨刘嘉庆
编辑丨王伟宁 王莉力
审核丨黄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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