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礼器》中说:“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无本不立,无文不行。”中国被称为礼仪之邦,但是,在儒家的观念中,“礼”却不仅仅是一种外在的形式,更是人内心美德的外化。
在儒家看来,一个人如果内心懂得“敬”,那么他的所作所为自然会符合礼节,如果言行合乎礼节内心却没有“敬爱”之心,是算不上“礼”的。
例如,在儒家传统礼仪中为后人诟病的“三年守孝”,在孔子看来也是“敬”的延伸。孔子有一个不太听话的弟子,叫宰我,有一次,宰我对孔子说:“老师,守孝的时间是不是太长了?守孝时间久了礼乐之道会生疏的我觉得一年差不多了。”
面对不开窍的学生,孔子循循善诱地间:“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意思是父母尸骨未寒,你吃白米饭,穿丝绸衣服,你能安心吗?宰我想都不想直接回答:“安!”
孔子一听就生气了:“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
意思是,为什么要守孝三年?因为真正敬爱父母的人在失去父母的头三年会食不甘味睡不安寝,所以才干脆让他们守制三年以寄托对父母的哀思。既然你觉得安心,那就随便你!
在孔子的眼里,守孝之礼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敬爱。敬爱父母的人不用别人要求也会守孝,因为那时他们想到父母便睡不安寝食不甘味,而礼只是这种情感的外在表现形式而已。
若是一个人心中没有了“敬”,那么礼就是纯粹的形式,比如宰我,既然能够“安”,那么即使守孝满了三年,也是毫无意义的。所以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一个不仁的人,礼节做得再到位,又有什么用呢?
《世说新语》中记载了两个小孩关于礼的辩论,说的就是礼和敬之间的辩证关系。
三国时期魏国大夫钟繇有两个儿子,一个叫钟毓,一个叫钟会。这两兄弟小的时候比较淘气,有一次,趁着父亲睡着了,两兄弟就去偷父亲的酒来喝。也许是过于紧张,他们不小心把钟繇吵醒了,钟繇也不说话,继续假装睡觉,看这两兄弟怎么偷酒喝。
钟毓偷酒的时候,先朝着父亲拜了两拜,然后把酒拿过来喝,轮到钟会的时候,他大口喝酒却不下拜。于是,钟繇就起来问钟毓,说:“你为什么要拜呀?”钟藏说:“酒以成礼,不敢不拜。”
喝酒是关乎礼的大事,不能不拜的。接着钟繇又问钟会,说:“你为什么不拜?”钟会回答说:“偷本非礼,所以不拜。”即偷这种事情本来就已经不符合礼节,喝酒的时候哪里还有必要拜?
钟毓和钟会对礼的理解有所不同,在钟毓看来,礼就是一种形式,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可是在钟会看来,礼是内在仁德的流露,既然偷酒本身就是一件不仁德的事情,那礼也可以免了
因此,尽管礼是人际交往中的重要因素,但最重要的应该是内心敬重对方。没有美德,要礼干吗?没有敬重,却依然“进退之间合乎礼”,那就是虚伪了。
不管在当代,还是在历史上,都有很多虚伪的人,看上去彬彬有礼,副突脸,转过身去却阳奉阴违。有一个成语叫做“口蜜腹剑”,说的就是“人而不仁如礼何”的人。
这种人越是显得彬彬有礼,越是要把人置于死地,对他们来说,“礼”不是促进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手段,而是让人减少防备的工具。
其实,礼本来是个好东西,发展到后来却变成了一种形式,再到后来,就变成了一张伪装用的面具,那些卑鄙龌龊的事情都被表面上的彬彬有礼所掩盖。这就是为什么道家的老子和庄子反感“礼”的原因。
孔子也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礼”只是“敬”的外化,如果没有“敬爱”的仁心,那么要礼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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