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由我局登记的富源县亿睿科技有限公司等151户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见附件)2018年、2019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
本局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富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告行政处罚信息。如对我局作出的吊销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起六十日内向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富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富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由股东或投资人组成清算组,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若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我局将依法查处。
附件:富源县亿睿科技有限公司等151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拟清吊企业名单。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 9日
来源: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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