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封封红色家书 ★
传递着对“家”温情脉脉的真挚情感
镌刻着对“国”矢志不渝的使命担当
素笺纸短,家国情长。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上海长宁法院推出“‘声’动学党史”栏目,让我们穿越时光在声音中相遇,探寻时间深处的生命故事,感悟红色家书承载的人间至性。
诵读者:
徐锦 立案庭专职党务干部
#背后故事#
史砚芬(1904-1928),化名余晨华,江苏宜兴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转为中共党员,组织领导了宜兴农民暴动。1928年5月,来南京巡视工作,在台城召集秘密会议时被捕;9月,牺牲于雨花台,年仅24岁。
史砚芬自幼和弟弟妹妹感情很好。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他和弟弟妹妹三人靠祖母、母亲纺纱织布维持生计。22岁,当祖母和母亲也去世后,史砚芬就成了家里的顶梁柱,成为了家长。在信中,他十分从容、理性地交代后事。
被敌人抓捕后,为了不暴露身份,史砚芬一直使用化名余晨华。只有在这一封留给弟弟妹妹的诀别信中,他才在落款写下了 “砚芬”这个自己真正的名字。
史砚芬将这封信藏在了内衣口袋里,希望通过遗体将信带出,被家人发现。而正是通过这样特殊的“寄送”方式,这封血迹斑斑、饱含着手足深情的诀别信才得以留存至今,继续承载着这位年轻革命者不灭的灵魂。
读信有感
初读书信,满眼泪水;再读书信,热血沸腾。都是血肉之躯,并无半片盔甲,面对敌人枪口,先辈毫不畏惧,灵魂永远安在了同胞战斗的地方!生又如何?死又如何?生也为民族,死也为民族,站立是座山,倒下是丰碑!
自省吾辈,当追寻足迹,自强自立,不遗余力,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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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死,是为着社会、国家和人类
——史砚芬致弟弟妹妹
1928年5月
亲爱的弟弟妹妹:
我今与你们永诀了。
我的死,是为着社会、国家和人类,是光荣的,是必要的。我死后,有我千万同志,他们能踏着我的血迹奋斗前进,我们的革命事业必底于成,故我虽死犹存。我的肉体被反动派毁去了,我的自由的革命的灵魂,是永远不会被任何反动者所毁伤!我的不昧的灵魂必时常随着你们,照护你们和我的未死的同志,请你们不要因丧兄而悲吧!
妹妹,你年长些,从此以后,你是家长了,身兼父母兄长的重大责任。我本不应当把这重大的担子放在你身上,抛弃你们,但为了大我不能不对你们忍心些,我相信你们在痛哭之余,必能谅察我的苦衷而原谅我。
弟弟,你年小些,你待姐姐应如待父母兄长一样,遇事要和她商量,听她指导。家里十余亩田作为你俩生活及教育费。固我死以后,不要治丧,因为这是浪费的,以后你能继我志愿,乃我门第之光,我必含笑九泉,看你成功。不能继我志愿,则万不能与国民党的腐败分子同流。
现在我的心很镇静,但不愿多谈多写,虽有千言万语要嘱咐你们,但始终无法写出。
好,弟妹,今生就这样与你们作结了。
你们的大哥砚芬嘱
策划 | 彭志媛
编辑 | 王雨堃 冼小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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