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
省社保中心发布消息
目前海南社保医保“跨省通办”事项
已达20项
打通了以往办理过程中的“肠梗阻”
据了解
海南社保医保“跨省通办”业务
包括以下内容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栘接续 (含职业年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
养老保险供养亲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
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单位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认证;
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异地就医结算备案;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
这20项业务,在海南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网上业务大厅、App等渠道实现“跨省通办”。
其中,海南深度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截至2021年5月底,全省异地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扩增至233家,同比增长14.2%。一年来,累计6.8万余人次享受到了海南异地就医结算的便利。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编辑:向顺宇
主编:陈 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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