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却上不了学”。近日,人民网一则留言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21年学校招生方案规定,购买房屋还未交付的学生不得在所在辖区入学。
对此规定,该区建业比华利庄园三期的业主表示,购买的学区房,今年10月15日交房,与学校开学相差一个半月,拿着购房合同却无法入学,这样的规定欠妥。对此,平原示范区给予了回复。
网友留言: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在2021年5月18日发布了2021年学校招生方案,里面明确规定:未交付房产不得作为入学依据。针对此,作为建业比华利庄园三期业主之一,认为不妥。
1、该房子作为学区房,于2021年10月15日交付。就因为招生方案的一句话,导致我们有购房合同的业主孩子也无法入学。本身买房子,就是为了孩子入学。
2、招生方案中也作了明显提示:选报民办学校时,学生监护人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学生一经被录取不得放弃,否则依据招生政策进行处理。本就是一般家庭,民办学校的费用压根就没敢想。
3、招生方案发布后,官方曾对留言问题进行了解答。但我反映的问题却未进入精选,而是私自回复我,联系管委会电话7553179。电话打了多遍无人接听,在我不断的拨打中,11点44分终于打通,回复的信息是:上不了,房子没交付。丹江路小学作为建业3期的学区房,可以安排插班生,可以因为汉江路小学还在建设,统一先就读汉江路小学。却让没交付的业主背负代价。
平原示范区回复:
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丹江路小学是平原示范区政府投资的学校,并非建业的学区房。“未交付房产不得作为入学依据”是平原示范区依据《新乡市2021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同时,因学校不具备食宿条件,本规定也是为学生安全考虑作出的决定,建议您先让孩子在原户籍地入学,明年9月条件符合后转学。
针对质疑,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教育局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是依据国家的政策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的。
“我们的要求是必须交房,交房还得必须达到入住标准,如果没交房是上不了的,如果没有达到入住标准或吃住标准,学校是不予录取的。”该工作人员称, 因为这些学校都不管食宿,没有食堂和住宿,连吃住的地方都没有,孩子怎么上学,这是一个社会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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