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全国高考的第一天,各大学子奋战在考场上。
与此同时,成都地产行业也引来首次“大考”。
历经一天的激烈争夺,10宗地全部成功拍出,成交总价约87.62亿元,平均楼面地价14768元/㎡,平均溢价率9.15%。
从房企拿地排行来看,电建是今日最大的赢家,斩获4宗优质地块,位列拿地金额榜和拿地面积榜双榜榜首。德商紧随其后,位列双榜第二,季军则由爱情地产拿下。
好了,今天的快速播报就到这里了。更多关于土拍的解读,我们将在拍卖全部结束后进行深度报道,大家不要错过哦~~
言归正传。
除了土拍,最近楼市最热的话题,无疑就是七省市土地出让金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试点消息。
6月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该项通知中,最受社会关注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部门的转变,因为该项收入涉及金额巨大。
根据财政部数据,2020年地方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84,142亿元。今年1-4月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21,383亿元,同比增长35%,占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33%。
曲解唱衰
被误读的土地出让金征收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个新鲜出炉的大新闻,在某些人的解读下,风向变得很奇怪。
不少媒体争相报道并一路添油加醋做了种种揣测
。
有的人说土地出让金不归地方了,以后地方不再有卖地的动力的人说
;有的人说这是房产税要来了的信号;有
,房价要跌了;甚至有的人说地方的相关公务员薪酬要降了……
唱衰,崩盘……一系列蛊惑人心的言论,席卷朋友圈,刷屏社交网络。
真真的开局一张图,剩下全靠编。
一千个读者解读出了一万个哈姆雷特!
这些都是过份解读甚至误读一般的媒体报道中只保留了前面的几段
,但原文写得非常明白:“除本通知规定外,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征收的部门变了收来的钱还是和之前一样上交国库然后该怎么分怎么分归地方的钱该怎么用怎么用
这已经表述得非常清楚:只是土地出让金的归口发生了变更,也就是由原来的地方自然资源局收,改由税务局收,
。
这对于土地出让金本身有任何影响吗?
是没有的,至少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土地出让金征收调整会改变其原有支配方式。至于以后会有什么变化尚未可知
当前在对地方政府以及房企的影响方面
通知
颁布后并没有做性质上的改变。
同时对各级政府来说,即使是属于地方政府部门的专项基金,在使用前也是需要经过专门的立项及预算说明方可使用的,并不存在“乱花钱”现象,这也无需过度解读。
当然,也有一部分自媒体的观点是剥离土地出让金的空缺通过房地产税的实施来补洞,所以这一次政策的调整正是房地产税加快实施的信号。
但其实只要查一下已经在实施房地产税试点的城市不难发现,房地产税短期很难补上土地财政的缺口。而且房地产税的征收必须由全国人大立法,即便地方政府失去了部分财政来源,也没有开征房地产税的权利。照此推测,此次调整应是与房地产税无关。
时机正好
土地出让金划转背后的趋势
不少人在政策出台时都纷纷表示很懵逼,事先几乎没有一点风声。
但相关人士表示其实并不是无迹可寻。
此次四部门发布《通知》有两个背景:
一是国务院此前发布了加强预算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规范。
二是全国人大近期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加强了对中央财政预算的监管。
“由此可以看出,当前,国家正在探索通过将一些收入移交税务部门管理的方式,为将来的费改税铺路。”专家解释说,在这方面我国此前已有先例,如文化事业发展费、养老保险基金及失业保险基金,此前也是由主管部门收取,最后移交给了税务部门征收。
“此次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是现代税费管理的举措,将打造统一税费服务平
台,协同管理,有助于提高征管效率,统筹财政资源。”
众所周知,中国的财政是“四本账”,按收入规模排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是靠税收贡献的,比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近5年税收平均占比达到83%,非税收入占17%,很大程度上需要用转移支付等手段来统筹各地发展。
而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组成,在2019年,卖地收入占比达到了85.8%。
但土地财政,也逐渐产生“成瘾性”。尤其是一些二三四线城市,其发展几乎已经离不开房地产市场的增长。
由于土地出让金归地方支配,建立在它基础上,地方政府获得了“经营城市”的动力、财力。
地方债务的无序扩张,各类城投公司的底层资产,都是土地。
所以,加强监管十分有必要。
规范征收流程
促进土地财政的健康发展
归根到底,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征收流程,都是为了地方乃至全国的土地交易情况更加积极向上。
长期来看,有以下两点利好:
一、土地出让金的用途会受到约束。
土地出让金的归口发生了变更,原来由地方政府支配的权利不再。也就是关于这个钱怎么花?花在哪个地方?地方政府不再说了就算。
为了方便理解,举个不恰当的例子:以前的压岁钱直接给你,打游戏、吃东西、买衣服……你可以随便花。后来你的压岁钱交给父母,这部分钱父母不会拿走,还是归你用,但诸如花钱打游戏这类事情,就不能像以前那么随心所欲了,很多支出会被驳回。
二、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
有些地方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有热情,一些道路改来改去,一些楼房建了又拆,反复折腾。
还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以“零地价”、“补贴地价”等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或者将土地出让金随意挪用、截留、挤占,用于公租房、保障房等领域,容易引起很多财务上的风险。
当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之后,有助于税务、财政等部门业务衔接和信息互联互通,对资金进行更严密、穿透式的监管。这种无意义的基础设施建设、虚假信息很有可能会被发现。
其次,一些三四城市的土地出让金是可以分期缴纳的。开发商通过和地方政府财政勾兑,缓缴,甚至拖欠土地出让金。
以后,缓缴这类事情就会被杜绝,因为税务部门的税收计划本身就要求应收尽收,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效率,你想缓缴,地方政府说了不算,你看国税局同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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