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错案,带走了一个年仅18岁少年的生命,潦草粗暴地断送了他的人生。
1996年4月9日,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名杨姓女子被强奸杀害,而报案人呼格吉勒图却被列为重大嫌疑人,最终呼市公安局认定呼格吉勒图就是凶手,从案件发生到判决,时间仅仅用了六十一天,法院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便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
而在九年后,这桩错得离谱的案件因为真凶的落网而被完全的反转了!这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在2005年,呼市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嫌犯赵志红落网,其落网后交代自己所犯的第一起案件便是,1996年在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杀害了一名年轻女性。
赵志红此话一出当时就震惊了专案组干警,你说,这一桩案件怎么还能有两种说法、两个凶手?况且,这桩案件已经结案近十年了,若赵志红所说的属实,那岂不是错判了呼格吉勒图?且赵志红能够清楚地记得作案地点、细节及过程,与呼格吉勒图相比,赵志红才更像真凶。
我们把时间调回到1996年4月9日晚上9点,呼格吉勒图在下班回家路上,经过案发女厕所时听见里面有女人的呼救声,他因为害怕不敢贸然行动,所以返回单位叫上同事闫峰一起回到案发女厕所内,由于厕内没有感应灯,他只能用打火机照明,结果发现一个女子赤裸下身,倒在厕所的角落里,两人吓得拔腿就跑。随后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他们跑到附近的治安岗亭报了警。
但令人没想到是,警方不仅没有立即缉拿凶手,反而认定呼格吉勒图为重大嫌疑人。据办案民警回忆当时全国正处于第二次严打期间,为了响应国家提倡的重大刑事案件从严、从快的打击方式,导致了警方办案的急功冒进。
而闫峰回忆警方传讯他时,曾反复逼问呼格吉勒图人品如何这类问题,而且不断引导他回答出不利于呼格吉勒图的证词,直到自己说出呼格吉勒图曾说过黄色笑话才停止对他的逼问。
在呼格吉勒图的笔录中也曾提到,自己在被关押时期遭到警方的逼供,公安局的人强迫自己按照他们说的话说,不让他上厕所,还欺骗他,被害人并未死亡,只要他认罪就可以回家,甚至对他还进行了殴打。 可以想象一个刚满18岁的小伙子,因为自己是报案人而被诬陷为杀人犯,而诬陷他的正是公安局的警察,他原以为自己是做了一件正确的事,却没想到令自己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令人可笑的是,案件唯一有力的证据竟然是,呼格吉勒图指甲里发现的血型与被害人同为O型血,你想象一下,中国十几亿人口,而血型就那么几种,就算是呼格吉勒图指甲里有O型血,那也不应该是断案的绝对证据!
但是接下来还有更过分的,据一位案发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警察表示,他在勘验案发现场时,发现现场比较简单,没有打斗痕迹,受害者身上也没有伤口。后来因不是具体办案人,便没再过问此案。但案发后不久的一天晚上,他在加班时,听到局长在隔壁办公室对此案的办案民警大喊,让他们去剪呼格吉勒图的指甲,当时他就感到奇怪,因为现场勘查并没发现受害者身上哪块破了。”
其实这个案件讲到这里,大家也都应该知道呼格吉勒图是冤枉的了,若是时间能够回流,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自己当初报案的决定?
最终一审中,呼格吉勒图因为流氓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据呼格吉勒图父母回忆整个庭审时间不到一小时,而自己儿子就稀里糊涂的被判了死刑。
按照正常法律流程,重大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上诉,二审必须公开审理。但令人气愤的是此案的二审压根就没有公开审理,在呼格吉勒图供述了警方严刑逼供的过程时,检察官直接驳斥他在胡说,否定了翻供。
十三天后,1996年6月5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短短五天之后,6月10日,呼格吉勒图就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围观的人挤满了现场。呼格吉勒图的三弟在火葬场料理后事时,发现他身上有两个枪眼,太阳穴一个,后脑勺一个。在殡仪馆美容的时候,呼格吉勒图的右眼始终闭不上,不知道这是不是叫所谓的死不瞑目?
在被枪决后,他的父母因为受不了人们的流言蜚语,都辞去了工作。而自己的哥哥和弟弟也在人们的谩骂声中忍受着煎熬。一直到九年后,赵志红的落网才让当年的案件出现了重大转机。
2006年11月28日,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审理赵志红案,如果算上四九女尸案,赵志红应该是身背十几条命案。但是庭审中法院只对其中的九起命案提起了诉讼,而四九女尸案却只字未提。赵志红当庭指出了这一问题,法庭审理因此中断。
12月5日,赵志红在看守所内做了一件令人吃惊的事,他在卫生纸上写下了偿命申请书,他说道:我是“225”系列杀人案罪犯赵志红,我于2006年11月28日已开庭审理完毕。其中有1996年04月发生在毛纺厂家属院公厕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因此案确实是我所为,且被害人确已死亡!我在被捕之后,经政府教育,在生命尽头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复苏了人性!本着“自己做事、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政府彻查自己的罪行!现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至此,呼格案,是不是应该改判,还他一个迟来的清白呢?其实事情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因为当年给呼格吉勒图案定罪的办案人员,后来几乎都得到了晋升,成为了公检法各条战线的高层人员。所以想给当年的呼格吉勒图翻案是非常困难的。
不过幸运的是,经好心人介绍呼格吉勒图的父母认识了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的记者汤计,汤计为人正直,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他义愤填膺。连续五次向党政机关提供了“呼格案”的内参,在全国党政系统发行,在更大范围内通过客观的报道扩大了事件的影响,引起了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的推动了“呼格案”的重新调查。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案发时间久远,还是其他“不明原因”,很多关键性物证被遗失,比如当年警方在案发现场提取到的精斑,还有呼格吉勒图指甲上的血迹。所以即使有了赵志红的口供以及记者汤计内参的影响,呼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已证据不足的原因没有改判“呼格案”。
一直到2011年,“呼格案”才迎来了第二次转机,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人事变动。新任院长胡毅峰开始积极推动“呼格案”的复查。
最终2014年10月12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呼格案进入再审程序。两个月后12月15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案做出再审判决,宣布被告人无罪。
12月31日,无罪判决书送到了呼格吉勒图父母的手上,并支付其206万元的国家赔偿金。当年的相关办案人员也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说判决书拿到的那天,自己又梦到了儿子。
十八年的等待,十八年的煎熬,十八年的期盼,终于换来了沉冤得雪、换来了道歉、换来了正义。但是这些,却永远换不回呼格吉勒图的命。好了本期的故事就讲到这里,最后希望冤者安息,向哪些曾为此案奔走的人们致敬,愿世间再无冤假错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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