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原文:
最近,盐城正对房地产广告的虚假宣传和极限词语使用进行严打。此前也有多家房地产公司因各种原因被处罚过。城南荣悦华府小区,开发商为中城建(盐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小区门前的落地广告设置密度明显已超过城管规定要求,且广告内容涉及虚假宣传及极限词语使用。一小、盐中双学区区域为北至青年路、南至世纪大道、西至西环路、东至解放路的实小学区区域,这在盐城是唯一的一小、盐中双学区区域,其余学校仅为这两者的教育集团,根本不可混淆。如此宣传已涉及虚假、诱导宣传。且即使真是一小学区内的小区,法律也禁止以学区为名进行房地产项目宣传。
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不符合下列情形均为房地产违法广告!
“交通枢纽增值物业,升值前景无可限量,3年保值回购保障”、“30年超长摇钱树,头三年收益率达36%以上,高收益投资”、“巨大升值空间,升值金铺”、“升值幅度达50%,小投入,低门槛,高收益,头年投资回报率超6%,年递增10%及以上”、“1分钟车程即可到达客运站或10分钟车程到达在建火车南站,20分钟车程便可直达XX机场”、“距地铁3号线XX站5分钟”、“XX文化馆/体育馆/学校规划建设中”、“XXX学校近在咫尺”“优先入学”、“升学无忧”等都属于违法房地产广告。
《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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