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市公安局龙虬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东角村入户走访时,发现村民朱某的菜地上种植多株罂粟,民警立即对菜地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搜寻,对现场发现的罂粟活体原植株27株依法进行取证,随后民警对罂粟活体原植株全部予以强制铲除销毁。
为防止辖区村民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仍有残留,龙虬派出所民警会同村组干部对全部辖区路边河坎、人迹罕至地段进行拉网式搜寻,发现一株,铲除一株,销毁一株,不留后患。
在此警方提醒,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很多毒品都是用罂粟作为原材料加工得到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非法种植1-500株罂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种植人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视听高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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