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征集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对象的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邢台市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邢人社办〔2019〕54号)和《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邢台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和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邢人社办〔2021〕97号)要求,为了切实做好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增加就业机会,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现继续面向全县征集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和对象:
一、申请见习基地的条件
县域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等用人单位均可自愿申请见习基地,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毕业生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优先吸纳规模较大、发展前景较好的用人单位作为见习基地。
2、见习单位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优先吸纳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为见习单位。
3、按照“先垫后补”的原则,能够按规定为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
二、见习对象申请条件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行政处罚的;②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③曾参加过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④其他不适合从事青年就业见习的情形。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四、申请程序
1、基地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见习基地条件的单位,请持以下材料向县就业服务局进行申请:
(1)单位申请(盖章、签字);
(2)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
(3)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
2、见习对象申请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见习青年须向就业服务局提出见习申请,并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就业创业证》证号;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照片2张。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2份。
五、青年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青年就业见习期间,每月按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见习单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我县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
六、报名地址
平乡县就业服务局办公室
七、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7832833
来源丨平乡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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