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女人被人包养,整天吃喝不愁,还要住着高楼大厦,出门就是宝马香车,要是能生下儿子,就会身价百倍,还有机会扶了正,就算是人生大赢家了。但她们要是不生孩子,中途分手,也会得到一笔钱,不乱声张的同时找个人嫁了也算有了着落。而被包养的一切支出都有包养人来出,就是让女人不乱说话,也不承认和包养人的关系,颇有一种封口费的意思。
要想不让别人说一些事就要付出一定的钱,堵住别人的嘴。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女人拿了人家的钱就要听人家的,要被包养,还要谨言慎行,不能承认和包养人的关系。其实包养费用除了女人吃喝玩乐就是住的房子了,这些费用里面包括封口费,也就是说,只要女人同意被包养就默认了封口费的存在,不能承认这层包养关系,也不能随便乱说。有的贪官还要和女人签订包养合同,要女人签字画押,其实已经非常幼稚了,这样的合同也不具备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包养与被包养的关系由男人把控,但女人是关键一环,只要女人不说,男人就不会说。当然,男人被包养也是如此,女人就成了包养关系的把控者,而男人只是被支配者,只要男人不说,人们也就不知道这层关系了。
封口费包含着包养费里面,等于人们默许这种存在。说白了,包养关系其实就是一种经济关系,是一种契约,难怪一些贪官要逼着包养的女人签订包养合同了。当双方为了经济利益谈不拢的时候,包养关系就有可能破裂,被包养人向公众披露或者到法院起诉包养人,也就不承认封口费的存在了,因为他们公布包养关系之后会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虽然名声有些不好,但既然被包养了那里还顾得上名声呢?只要有了钱不就得了?况且,人们现在都很功利,有钱的就是爷爷,没钱的就是孙子,以权和钱来衡量人生价值,当然不能生硬地纠正了。
古代的官与民也是包养与被包养的关系。古代官员治下的老百姓就是被长期保护并包养的人,官员包养的同时从他们身上获取利益。就好像老板包养女人,要女人给他提供独特的服务,还要女人给他生孩子,把钱花在包养的女人身上,当然要从女人身上获得利益了。古代官员看中老百姓挣钱的能力,有那贪官拼命搜刮,只要老百姓不说话,没有发声就算是没有这回事。要是举报官员的收益非常高,老百姓就会举报官员,哪怕冒险也要举报,以期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大宋的赵匡胤鼓励举报,举报官员的人能获得高官厚禄,当然也就有人突破官与民的默契关系,为自己谋福利了。
如果古代官员平时对老百姓好一点,给他们谋些福利,他们就不会有什么举报的行为了。毕竟,老百姓还是明是非的,还是能顾全大局的,自身要求又不高,给个蜜枣吃就一蹦三尺高,哪里还会想到举报官员贪污腐败呢?由此看来,古代所谓的好官也就是和治下的百姓处关系比较好的官,使这种类似包养的关系日渐稳固;而那些拼命搜刮、贪得无厌的人,当然就会使这种类似于包养的关系危机重重,会遭到举报,甚至百姓冒着生命危险也要举报,类似于现在的小三举报贪官,二奶举报贪官。
其实,包养关系是一种买卖关系,买的是服务,卖的是人身以及时间。而长期占有就要长期付费,并且还要时时提防这种关系破裂之后造成的影响,也就是说,包养是具备双方商量好的协议的,需要双方共同遵守。其中的封口费不言自明,只是谁也不捅破这层窗户纸,也就算相安无事了。
如果有情妇举报贪官,获得了真正的封口费,就有可能禁了口,不说话了,而百姓或记者要是想举报贪官,也会获得一定的封口费,只要他们收了钱就会默不作声,只当没发生这回事,贪官也得不到有效的惩处了。
说到底,包养关系暗含了封口费,但在利益面前,只要关系破裂或举报的利益远远大于被包养的费用或者封口费,就会有些人去举报,不再遵守以前的协议,毕竟,法律不承认包养关系,只会保护个人安全。
虽然包养和封口费都存在,但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暗箱操作,大家心知肚明,也就算是默认了这种关系的合理性,但不一定合法。不出事,谁都好,一旦出事,就是大事。有钱有权的可以去包养,而没钱没权的只能获得封口费————世界从来就是如此等级森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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