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宁建招字〔2021〕121号)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江北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断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投标市场秩序,持之以恒抓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现在新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01
整治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含备案)的或者进入招标投标程序(以公告时间为准)的政府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02
整治内容
围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及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行政监督部门等五大方面逐一进行排查整治。
1
对招标人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化整为零以及采取其他方式规避招标行为。
(2)应公开招标申请采用邀请招标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实际不符合承诺约定的行为。
(3)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
(4)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未依法进行招标的。
(5)招标人内部程序控制和决策约束机制未建立或不健全的。
2
对投标人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存在的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的围标串标行为。
(2)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行为。
(4)中标后,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
对招标代理机构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使用其他机构名义对外承接招标代理业务或者允许其他机构或个人使用自己机构名义对外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的行为。
(2)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3)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行为。
4
对评标专家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或私下接触投标人行为。
(2)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行为。
(3)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行为。
(4)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行为。
5
对行政监督部门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违规设置建筑市场壁垒、限制和排斥外地建筑业企业承揽业务的行为。
(2)行政监督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对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理投诉、不依法公告对招标投标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行为。
(3)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提高整治成效,现将本次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电话:025-88029903
邮箱:1502829386@qq.com
地址: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7楼
如果您单位和个人在参与新区招投标活动中发现以上行为,可依法向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周一到周五,9:00-12:00、14:00-17:30)。
市建委及其他区举报方式详见:
素材来源 | 建设与交通局
编辑 | 郑晓阳
发布 | 徐雅莹、游堃
审核 | 王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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