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为广大市民出行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邹平市公安局决定自2021年4月28日起,对范公路部分路段大货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抓拍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现通告如下:
1、范公路长丰路路口禁止向南行驶;
2、范公路长星路路口禁止向北行驶;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邹平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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